第72節 (第1/3頁)
“玩你?你算什麼東西?”蔣閻一改之前的笑臉相迎,面無表情地垂下眼,用盯螻蟻的眼神盯著他,只是語氣還堪堪地保持溫和,卻因此聽上去更不寒而慄。
“一條附在屍體上的蛆,我嫌手髒。”
樓宏遠來時喝過一點酒,聽到這話,酒意直衝上頭,青筋暴起地揚手直衝他的面門甩過去。
蔣閻輕巧地一偏頭,遊刃有餘地後退兩步。嘴上繼續不緊不慢地說。
“有件事情你不知道吧。奶奶不是因為摔跤去世的。”
“其實,是她知道你進了局子,氣得心臟病發走的。我才因此進了福利院。”他一字一頓,“而且我告訴她了,是我舉報的。”
“怎麼樣,爸爸,是不是很為自己作奸犯科的人生感到自豪?”
殺人誅心。
一把看不見的刀插在樓宏遠的心口上,縱然他的心臟小到難以捉摸,但還是有的。
他這一生中最在乎的人就是他的老母,她總嫌他沒出息,賺不到什麼大錢,那麼他就證明給她看看,她兒子能有多牛逼。
為此他不惜鋌而走險,但同時,他又貪生怕死。
想來想去,便宜兒子就在這時成了一張最好的擋箭牌。
反正,也是哪個不知名跟他搞過的馬子生下來,扔在他門口的。如果不是老母勸說他留下,他早就挖個坑把他埋了,養他多麻煩。
反正死了,總還可以再生。找個女人搞一搞還不簡單?
因此,當那個小不點真的被埋在盜洞下時,他並不感到多遺憾地就鬆了手。
樓宏遠不會想到,小不點還能夠苟延殘喘地爬回來。
不僅爬回來,還帶來了一撥警察。
他手上的魚眼相機,拍攝了他們每次讓他下盜洞時的情況,證據確鑿。
而他之所以沒有第一次就交給警察,是因為他知道,引蛇出洞後,得亂棍打死。只有一棍,是打不死的。
小男孩降臨人世,第一次學會看的文字,不是爸爸媽媽,不是平安喜樂,不是那些積極美妙的陽光詞彙。
而是法律上一行冰冷的文書,記錄著:若多次盜掘古墓,會被判十年以上的刑期、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然,就只可能是輕飄飄的罰款或刑拘。
所以,他以自己的生命為賭注,進行每一次的收集。
到流沙快將他活埋的這一刻,他知道,好運氣到頭了。
真的要面臨死亡的這一刻,他無聲地嘶吼,老天爺,讓我活下來!這輩子當條狗也行,至少讓我先活下來好不好。
……我還有一包小浣熊的乾脆面藏在床底,沒有吃完。
……我還沒有,親手了結這一切。
人的執念是無比強大的,他不吃不喝,僅憑著一絲洞內的氧氣,居然堅持到有人發現他的那一刻。
他不知道過去了幾個小時,又或者是幾天。在他的意識裡,就像是經歷了一次跨世紀的輪迴。並且留下了後遺症,從那之後身體素質變得很差勁,動不動就容易生病。
但看著男人被警察拷著推入警車的那一刻,他想,這次輪迴是值得的。
他終於不必再墮入畜生道了。
然而,男人在跨進警車前,惡狠狠地扭過頭來。
“你給老子等著,老子出來,一定,是一定他媽弄死你。你別給我抓到。”
蔣閻眯起眼睛,模仿著他的語氣,又重新唸了一遍這句話。
“我一直等著你弄死我呢。可是出獄的第一面,你怎麼沒弄死我,反倒巴著我要錢呢?”他嗤笑,“如果我不姓蔣,是不是已經死了?”
“——你以為你姓蔣,我就真的不捨得殺你?你去地下給我媽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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