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45章 亡國條約 (第3/3頁)

加入書籤

列島、琉球群島等等。

第三、公開承認朝鮮半島是神州自古以來的國土,取消日本駐朝鮮總督府,歸還朝鮮半島主權。

第四、賠償五億美金的戰爭賠款,不接受分期,但可以用鬼子本土現存的工業裝置和有價值的資源抵扣。

第五、從鬼子國內召集壯勞力兩百萬支援神州建設,時長五年,生活物資由振華軍政府供應,但沒有任何工資。

第六、審判鬼子大本營一應挑起戰爭的海陸軍官,加入支援建設的勞動力隊伍中。

第七、允許振華軍政府以每年一日元的價格租借鬼子本土福岡市用來駐軍,維護鬼子國內安定,租借時長九十九年。

第八、開放鬼子所有港口通商,振華軍政府治下所有商行在鬼子售賣的商品不允許徵收關稅和商品稅。

第九、允許鬼子國民來神州務工,鬼子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攔。

第十、懲罰作為戰爭發起者的鬼子天蝗及皇室,剝奪鬼子皇室一切特權。

一樁樁完全不講道理的條款,出現在田中義一眼中,看的田中義一目眥欲裂。

田中義一深知這些條件對於日本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但眼前的局勢非常明顯,而且鬼子對此也毫無反抗之力。

想到這裡,田中義一在心裡暗自咒罵著那些挑起戰爭的人和條約的制定者,不過他也明白,自己必須盡力爭取更好的結果。

田中義一帶著沉重的心情將這份停戰要求傳回國內,等待著天皇的答覆。

並且不斷和李國富說著軟話,看看能不能爭取一些條約的減免。

畢竟如果條約真的這麼簽訂,鬼子和亡國也沒什麼區別了。

而在這段時間裡,世界各國也都聽說了這件事,也都在關注著這場談判的進展。

戰爭的陰影依然籠罩著整個世界。

直到整整一個月後,最終的停戰條約終於被確定下來了。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