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是我前男友_1 (第2/2頁)
但還算熱心的經紀人混飯吃。
每個月除去亂七八糟的支出,白晨還能存下來將近一萬塊錢,這就已經讓他很知足了。可偏偏,兩個月之前的某一天,經紀人來找他當什麼擔保人,說是母親生了大病住院,急需用錢,貸款必須要擔保人才能貸出來。
白晨心思單純,經紀人一直對他說擔保人只是出個名字而已,沒有任何風險,再加上經紀人那段時間又給了他不少好的合約,他就把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了經紀人去辦,然後又去簽了一個什麼保證書。
結果……上個月的時候白晨接到了催債公司的電話,而從那以後,經紀人就奇蹟般的消失不見了。
本來白晨還自我安慰不會出什麼大事,可直到催債公司開始頻繁爆炸式地給他打電話,他才意識到——自己被經紀人坑了。
而那份擔保書上面的金額,是一百一十七萬。
白晨坐不住了,他開始不斷地聯絡經紀人手下的那些藝人,模特,結果發現其他人也都被經紀人騙過錢。少的幾千,多的上萬,而他,是最多的那一個。
而經紀人騙錢的方法也十分巧妙,不是直接套現,而是買東西讓人代刷,所以當所有義憤填膺的藝人聚集到一起想要蒐集證據告倒經紀人的時候,他們驚奇地發現,居然根本就找不到什麼合適的證據。
所有購買物品的記錄根本就沒法證明物品是幫經紀人買的,就算有借錢,也根本沒打借條。
初出茅廬的小新人們各個都還帶點自信和義氣,哪裡想到人心會那麼複雜。
白晨的這個也是,完全就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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