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一桶“技術” (第1/3頁)
陸策上大學後有點“迷”機器人,很愛鑽研機器人相關技術。
大三時,安天驥介紹陸策到華*東自動化院下屬的“奇力傳動公司”,讓陸策跟著自己的大學同學成少傑,研究工業機器人液壓油溫度和效率的關係,成果發表在《液壓*世界》雜誌上。
在實驗過程中,細心的陸策發現一種液壓缸金屬材料製造方法,可以防止**液壓油漏油、甚至在極端高溫條件下也不漏油,這種液壓油廣泛運用於液壓作動工業機器人領域。
而液壓機械漏油可以說是“頑疾”,十機九漏、不漏無力……
他與安天驥透過檢索,發現這一技術在國內外出版物檢索不到、也沒有誰提出專利申請。
陸策覺得,這可以申請專利。
經過多次實驗,技術固化,拿到了全部原始資料。
安天驥十分支援陸策申請專利,並提出如果有什麼需要他協調的,他可出面幫忙。
安天驥的同學成少傑是公司分管技術研發的負責人,當陸策跟他提出要申請專利時,他倒是沒有明確反對……
只是說:“申請專利對公司技術研發是好事,不過要由公司和你個人共同申請,專利權也屬共有。”
這事報到公司陳總時,他卻又提出:陸策可以成立自己的公司,由兩家公司共同擁有這項專利技術,
否則就由他們公司單獨申請、單獨擁有專利權……
但陸策可以獲得一筆補助資金。
陳總還說這個方案在上級單位自動化院容易透過……
……
陸策認為這兩個方案都損失了自己的利益。
專利權共同擁有、必然產權不明,將來極易產生利益糾紛。
安天驥協調了幾次,都沒有成功。
最近,陸策再去找公司協商時,公司陳總說,乾脆,你拿20萬元算租用公司設施裝置、購買實驗材料的費用,你自己去申請專利……
陸策一下子又拿不出這麼多錢……
現在就成了核心技術在陸策手裡,公司又不同意專利審*核機構到企業審查裝置、工藝……
陸策說,這項專利都不知道值多少錢,就要先出20萬元,而且是自己買自己的實驗成果……
離開時陳總嘀咕,“想‘幹指頭沾鹽’?真是書呆子……”
專利申請就這樣拖下來了……
……
做畢業論文時,陸策接替錢梓琪,到臨江開發區一家生產機器人微電機的股份制企業“新鑫機電”,做“環形作動部件止鎖的單向解除裝置”實驗。
當初錢梓琪在企業實習時,跟這家企業分管技術的副總丁克非關係處理得不好,到陸策接手時,實驗方案都定不下來。
陸策來後,跟企業的管理層處得不錯,和技術人員配合也很融洽,實驗進展很快……
結果出來後,經過檢索,這個單向解除裝置符合實用專利申請條件。
但丁克非直接提出,“你給我20萬元,我在給公司的報告上簽字。”
陸策問,“這方案最後能透過嗎?”
“這哪說得準……”
陸策說:我提出技術方案、設計解除裝置結構、製造工藝,
這麼個小東西連材料都是我自己購買的,公司最多就是出了一些加工裝置、作了些檢驗檢測……
你卻要我先拿20萬元,結果還不確定……
丁總說:“你不按我說的辦,可能50萬都搞不定……”
臨走時,丁總也說,“校門都沒出,真是天真……”
這個問題也拖下來了……
……
臨近畢業,陸策有些著急。這兩項專利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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