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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任職控申處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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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短暫的實習。鍾浩巖他們對省院的人和事都有了初步的瞭解。根據他們的個人情況,結合各部門的實際需要,杜琳被分配到偵查監督部門,而鍾浩巖向組織申請,要求到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工作。

因為,鍾浩巖的父親在退休前,曾就職于吉平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處。負責舉報中心接受本轄區內的控告與申訴。在他老人家工作的那些年,處理平反了10餘起冤假錯案。不僅得到了組織與當事人的認可,更是給父親的職業生涯中畫下了圓滿的句號。每當他拿起沉甸甸的檢察榮譽勳章,他就會想起父親的輝煌。

今天是鍾浩巖第一天到控申處,這裡呢告訴大家一個事實,各級檢察機關的舉報中心都是獨立於本院主樓的。至於為什麼如此,大家應該懂得。(哈哈)

接待室面積很大,和地方政府信訪辦差不多的結構,分別設定了<控告接待>、<申訴接待>、<舉報接待>、<便民服務>四個視窗,而鍾浩巖作為舉報中心的唯一的工作人員,實則就是革命的一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而領導們卻這樣說,:“小鐘啊,你既然要求去控申部門,就去舉報中心吧,你能力強,責任心強,完全可以獨立勝任。”哈哈哈,鍾浩巖想著,“說實話,哥們對此也深以為然。我就是強,一專多能。”

鍾浩巖整理了下著裝,準備好膝上型電腦,開啟影像錄製裝置。等待今天的開始。

此時,門開了,進來的是一位面容憔悴的中年男子,他的眼神中充滿了焦慮和無奈。

“同志,我要申訴,我真的是冤枉的。” 他聲音顫抖著,雙手緊緊握著一個破舊的資料夾。

鍾浩巖連忙讓他坐下,給他倒了一杯水,說道:“你別激動,慢慢說。”

“你的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年齡,請在這裡做個登記,如果不方便,我可以替你寫。”

“哦,謝謝,我自己可以。”他一筆一劃的做著登記。看著很吃力,但是很用心。

登完記後,他深吸一口氣,開始講述他的遭遇。原來,他叫李愛娟,2007年,他因一起經濟糾紛轉化為合同詐騙罪,被青山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5萬元,而她的妻子,因不懂法,眼看著丈夫失去了經濟來源,悄然離家。就這樣,他失去了工作和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

鍾浩巖一邊認真傾聽,一邊仔細翻閱他帶來的材料。在他講述的過程中,關於認定罪名成立的證據鏈,過於完整,雖然有辯護,可是終究無濟於事。雖然我不時點頭表示理解,偶爾也會提出一些問題,一邊可以安撫他的心理,一邊可以清楚地瞭解情況。

聽完他的敘述,鍾浩巖對他說:“李愛娟,你先回去吧,放心,我們一定會認真審查您的申訴,如果確實存在錯誤,一定會還您一個公道。”

他眼中泛起一絲希望的光芒,起身對我連連道謝。

送走這位當事人後,鍾浩巖立刻投入到對案件的初步審查中。中午匆匆吃過午飯,還沒來得及休息,又迎來了一位白髮蒼蒼的老人。

老人看上去有七八十歲了,情緒激動,說話有些語無倫次。我耐心地安撫她的情緒,讓她慢慢說。經過一番交流,才明白她是為自己兒子的案件而來,認為判決過重。

鍾浩巖一如既往的詳細記錄下她所有的訴求和疑問,告訴她檢察機關會進行調查核實。老人離開時,緊緊握住我的手,彷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了我身上。

此時此刻,鍾浩巖真的想給她一個承諾,但內心責任感告訴他,不能急。就這樣目送著老人離開了。

下班時間到了,他深知,在這個崗位上,每一個案件背後都關係著一個人的命運和一個家庭的幸福。

一天下來,接待了好幾撥當事人,鍾浩巖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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