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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有點站不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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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林亦所發的圖片,站在中央的是一個網路上的大紅人,也是著名的大律師:法外狂徒張三。

而法外狂徒張三號稱:失常發揮把對方當事人送進去,正常發揮把對方律師送進去,超常發揮連法庭敲錘的都能送進去。

不但如此,在法外狂徒的後面還站著整整一個律師團。

當初大家調侃,己方一群西裝筆挺的律師精英,對方就一個挎小包的張三,這種陣仗己方都不會有任何安全感。

而此時兩者合一。

“哈哈,我不是歌神找了夏國最能打的律師,有他一人足矣,這下有好戲看了。”

“我林神牛逼,法外狂徒都請到,我懷疑對方一張口就進去了。”

大家一開始還以為我不是歌神是逗大家玩,在網路上開開玩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沒想到我不是歌神一上來就直接貼臉開大,而且上來就是王炸。

並沒有等多久,我不是歌神的動態再一次更新,但是這一次不是他自己的動態,而是一條轉發動態。

藝界星球:“針對網路知名評論家‘虎三侃’對我工作室旗下藝人我不是歌神的不實言論和誹謗資訊,已對我不是歌神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根據《夏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虎三侃的行為已構成對我不是歌神名譽權的侵犯和誹謗。

我工作室將會對虎三侃依法發起民事、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損失,並追究貴方的法律責任。”

文章的最後,不但貼了藝界星球的公函,還直接放了起訴狀。

藝界星球尤其貼心的是,還單獨摘了幾段法律說明出來。

根據《夏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所規定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法律條文,直接被打上了紅框,就怕大家認不出來似的。

隨著藝界星球的這一條動態,所有人都懵逼了。

不是,玩這麼大,不會真把老虎給送進去吧。

法外狂徒一出手,果然是非同凡響,根本不玩虛的,所有人都沒有想過我不是歌神是想把虎三侃給送進去。

而同樣懵逼的還有虎三侃本人。

本來他昨天看到央視播出了我不是歌神的幾首詩詞還有書法後,晚上就連夜把之前發的幾條明顯針對我不是歌神的那些動態全部刪掉。

他的敏感度還是非常強的。

這種事情他可沒少幹,只要他刪得快,就可以耍無賴,誰都會給他老虎這個面子。

等後面再發幾篇說好話的文章,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而且今天為了避避風頭,虎三侃破天荒地沒有在網上釋出任何言論。

往常他一天不寫個幾篇,就手癢難耐。

今天他在帝都衚衕裡面喝著小酒,和幾個其他也是老評論家的朋友一起聊著天。

便有人問道:“老虎,這我不是歌神有點囂張啊,這麼發動態完全就是不把你放在眼裡。”

隨後也有人迎合道:“是啊,這不就是小題大做嘛,不過不打緊,老虎你明天發表幾篇道歉的說明就行了,來繼續喝酒。”

老虎在朋友們的勸說下,也稍稍放下心來,這種事情不算是常見,也就這個我不是歌神愣頭青。

明天再找人牽個線私下裡溝通溝通,事情也就過去。

只是,在他才剛剛舉起酒杯,準備打一圈的時候,門外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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