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搶劫案 (第2/2頁)
還沒兩分鐘,就覺得嘈雜聲越來越大,離自己越來越近。
他坐起來,向嘈雜處看去,赫然發現警燈閃爍,街上滿是人群,但是都離得有點遠。
低頭在向近處一看,驚得他慌忙翻身坐起。
這特麼是啥情況,一群荷槍實彈的警察,正在向自己所在的位置步步逼近。
為首的警察,拿著喇叭,喊著,放下武器,立即投降。
沈從之覺得自己有點神經錯亂,看著下方步步逼近的警察,他急忙藏好身形。
努力想著自己到底犯了啥事,沒犯啥事啊,忽然想到剛才自己閉著眼睛的時候,聽到的那聲好似鞭炮的聲音。
嗯?
沈從之愣了一下,擦嘞,鞭炮聲怕不是槍聲吧,這莫非就是上輩子那次持槍搶劫金店的案子,讓自己這次給碰上了?
好像是,時間也差不多,但是地點不對啊。
上輩子新聞報道,嫌疑犯搶了金店後,又搶了一輛摩托車,準備向香北市逃竄。
結果沒跑多遠,就被追上了,情急之下,嫌疑犯又劫持了一個人質,為了救人質,那個嫌疑犯被擊斃了。
那次的事情很大,持槍搶劫金店,劫持人質,莫說一個小小的縣城,整個省都少見。
也是那次起,各個縣城街道,鄉鎮村裡,大喇叭開始不停的吆喝,家裡有危險武器的,及時上繳,免於刑罰。
沈從之記得,自己爺爺當時還拿出了珍藏幾十年的木柄手榴彈,依依不捨的上交了。
這可是家裡多年搗蒜的神器,據說是島國留下的,上交後,被告知,只是一個訓練用的教練彈。
沈從之再次悄悄的向下看了一眼,自己所在的這個五層破樓已經被包圍了。
幾十名荷槍實彈的警察,讓沈從之一動都不敢動,生怕他們擦槍走火。
不出意外,那個搶劫犯現在肯定就在自己腳下,而且可能還在向上爬,手裡還拿著獵槍,這要是給自己一下,怕不是要歸位了。
三樓那個地方,和其他破敗的建築還能連到一起,上到四樓,就沒退路了,但是那個搶劫犯估計不知道啊。
不能成為人質,那特麼太危險了,要想辦法阻止搶劫犯上到頂層。
掃了一眼周圍,十來平方的房頂,空無一物,堵向上的樓梯口都沒法堵。
和他貼身肉搏?先不說他手裡的槍,就這麼一點大的地方,他推自己一下,自己可能就完成上輩子跳樓的念頭了。
那唯一的機會,就是東北角的樓梯口了,口子很窄,僅能容一人透過,梯子還是那種鋼筋彎成的,需要手腳並用的爬。
沈從之腳步輕輕的來到樓梯口那,瞬間覺得自己有點恐高,樓梯口和房頂的邊緣幾乎緊挨著,一失足,那就是千古恨。
心裡祈禱著,那個搶劫犯可千萬別上來,在三樓趕緊向其他地方跑吧,萬一上來,這幾乎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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