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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是修牆挖渠之類的,需要免費下苦力一個月。
踐更是指在本縣之外的地方去服役,一般就是到郡府了。
可是實際操作中,每年哪裡需要這麼多人服役?又不是每年都要修牆挖渠。
所以由此產生了一個制度,那就是更賦。既然不需要人服役了,你就沒有履行義務,你這個叫過更,所以又要上交300錢。
而漢朝服役他是男女公平的,男的女的都得給我下苦力,所以楊秋家更賦就是600錢了。
接著就是正卒、戍卒,正卒是去都城給朝廷當兵,這個待遇好,但機率小,選的都是壯士。
戍卒,那就是成年男丁每年到邊疆戍守三天,居住在雁門郡還好,去邊疆他近啊。
但對於中原和南方人來說,到邊疆戍守,路上走都得要一兩個月,還要自備路費和乾糧。
所以這個制度基本實行不下去,最後就衍生了替人戍守這個活。
庶民不去戍守,但邊疆還得有士兵守啊,所以一年交300錢就免了戍卒這個義務了。
然後這麼一算,楊秋家758錢,加上更賦600錢,戍卒300錢,最後一年要交1658錢。
但稅賦不只是如此,田租每年需要十稅一,就是你每年種地的糧食上交十分之一。
當然,漢家天子曾經有過三十稅一,但這些年天子沒錢,改了!
楊秋家20畝地,按照制度,田地分為上中下三個等級。楊秋家都是中等田,中等田屬於定額徵收,一畝地2石糧食。
不管今年收成好不好,反正20畝地,那就是一年40石糧食,給朝廷田租最後就是要上交4石糧食。
最後家裡就只剩下了三十多石糧食,這還是豐收的年頭。
然而一個成年人一月要吃15石糧食,一年就是18石糧食。
楊秋家兩個成年人,那就要36石糧食,但交了田租家裡都還沒這麼多糧食?更何況還要留種。
所以一年到頭,楊秋一家才每日飢餓著肚子,因為糧食不夠啊。
當然,你肯定要問,糧食都不夠吃,那1658錢是怎麼交上去的?
自然是家裡養的豬雞鴨給賣了,楊秋家養豬和雞又不是為了自己吃?
然而,這些賣了都還不夠。所以還需要楊秋阿孃織的布,把這些雜七雜八的東西賣了,這才勉強能湊夠稅賦。
實際上大部分時候是湊不齊的,因為遇到暴虐的官員,還有數不盡的苛捐雜稅。
所以年年都有人賣兒賣女賣地,到最後不是餓死,就是賣了自己做大戶人家的奴隸。
這不就完美閉合了嘛?
官府收稅,因為交不起,農戶先把田地賣給豪強,之後再把自己賣給豪強作奴隸。
所以豪強可不喜歡清官,還是貪官好,可以給他們增加財產。
於是,楊秋就在這穿越的第一年裡看透了這個世道。
她麻了。
難怪是王朝末年,這樣民不聊生的世道,這還不造反?
黃巾起義可不是張角多牛逼,而是升斗小民真的已經活不下去了。
但凡還有一口飯吃,農民都不會跟著張角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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