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開局先坐十年牢? (第1/3頁)
“經合議庭評議,本院認定被告人陸野,非法使用致幻類藥物,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受害人李曉霏發生關係事實罪名成立,且影響惡劣廣泛。”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現對被告人陸野處以十年有期徒刑......”
......
強行發生......關係?
還靠的是藥?
“以我現在的財力和雄風,大把美女哭著喊著生撲,還用得著下藥?”
“看不起誰呢!”
頭疼欲裂的陸野,聽著冰冷的宣判聲,心底下意識就吐槽了一句。
“頭好疼,昨晚喝的肯定是假酒......”
可當他想要抬手,揉一揉突突亂跳的太陽穴時,整個人都僵住了。
臥槽!
這是什麼?
手銬?!
陸野盯著雙手手腕上明晃晃的鐵箍,不敢置信的搖了搖頭,終於抬起一直低垂的腦袋,茫然四顧。
肅靜無比的審判大廳,威嚴的審判官,原告席上志得意滿的女人,身後聽審席上射來的無數道鄙夷目光......
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他清楚記得,昨兒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成功上市,他帶領公司高層在會所慶祝喝嗨了......但這也不至於犯法吧?
莫非是假酒把腦子給喝壞了,出現了幻覺?
正當他狐疑不已時。
無數陌生記憶,如浪湧般在腦海中浮現。
當陸野將這些突然出現的記憶,快速粗略的過了一遍後......傻眼了。
“我穿越了?”
“穿越在了這個同樣叫陸野,但卻因為強暴罪,被提審的直播庭審現場?”
“更刺激的是,他還是娛樂圈當紅頂流?”
陸野覺得自己要裂開了。
因為糟糕的事情,還遠不止如此。
伴隨著他用資源拿捏同為藝人的李曉霏不成,就強行與其發生關係的醜聞被爆出的,還包括但不限於:隱婚,婚內出軌,劈腿多人,被包養,耍大牌,作品抄襲,偷稅漏稅......
所有娛樂藝人沾之即亡的醜聞,像是疊buff一樣,在陸野身上疊滿了。
一夜之間,從炙手可熱的頂流,塌房到連親媽都不認識。
他是娛樂圈有史以來,最卑劣的藝人。
目前。
所有的資源和廣告代言都已經解約,進入訴訟和違約賠償階段。
入行三年的收入,根本不足以賠付高額違約金。
在他被羈押調查的這一年裡,名下的車子和房子也都已經被拍賣。
截至今日,還有五千七百萬違約金的窟窿沒有堵上。
更為要命的是,即便十年刑滿釋放。
因為他曾是公眾人物。
有這麼一堆醜聞在身上,已經等同於社會性死亡。
到時候。
恐怕連找一份最基礎的餬口工作都難。
而他身上那五千七百萬的違約金窟窿,在不久的將來,還會送他上老賴名單。
屆時。
即便他想遠走他鄉隱姓埋名了此殘生,都做不到。
“這踏馬的是什麼天崩劇本?!”
“還我上市公司,還我才買的大別野和邁巴赫!”
陸野真的很想罵娘。
眼看著原告席上,那個叫李曉霏的女人眼底掩飾不住的得意。
而主審官也快要宣讀完一審判決,即將拿起法槌,一錘定音他穿越過來後的人生。
等等......
冷靜!
冷靜再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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