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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尷尬的公主殿下...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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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宣揚言要西楚皇室兌現十年前的聖旨,並要求西楚官兵退出平洲全境,實行高度自治。

這樣的待遇若被允許,便等同於獲得了諸侯王的權力,比之藩王更加有權勢。

而既有如此高度自治的權力,想要混入朝堂,徹查當年虎威軍一事的真相,那還用做什麼駙馬?

單憑這“魏”字當頭的諸侯王之名,就足以橫行楚京。

故此,趙紫薇與駱春等人認為李宣執意要駙馬之名的原因,乃是覬覦她的美色,倒也說得過去。

李宣聽明白了她意思,卻再次失笑道:“可事實並不是這樣啊。其一,先不說你那位皇帝老爹不會輕易讓平洲高度自治,成為一方諸侯。即便願意,我這個魏王在朝堂名聲不好,入京辦事必定困難重重。但若有了駙馬之名,便可幫我洗去一些汙名。”

“皇室素來注重聲名,皇帝要招我為婿,肯定不能讓我再有反賊之名。首先要做的,就是為我洗白名聲!我只是想借駙馬之名漂白身份而已,怎麼就心悅你了呢?其二,朝律有言,諸王沒有聖旨不可入京。否則,便是造反。”

“我要查清當年原委,揪出幕後之人,必須得常駐京都。只是常駐京都,與我這魏王的身份衝突。但有了駙馬之名後,就不同了。我就可以借你之名,住在你的公主府!不返回封地,也是理所當然,不是嗎?”

“公主和駙馬得住在一起,你留在楚京,我也留下,這很正常吧?朝廷律法也不能阻止我,僅此而已!其實我真的對你絲毫不感興趣啊。倒是柳大小姐甚合我意,我要找王妃,也會找她。不找你,這點你放心!”

“公主殿下可清楚了?你我各取所需,我找真相,你除朝廷奸逆。秋神山與朝廷和平共處,皇帝給我魏王之名也理所應當,權當是我父帥當年把京都讓給他的報酬,這十分合理。怎會牽涉到我喜歡你...這麼無厘頭的說法?”

他語氣平淡地說道,由始至終都沒有太大的情緒波動,不像是說什麼謊話。

趙紫薇聽了,也傻了眼。

俏臉上一陣青紅交接,尷尬至極,臉拉得老長。

原來他是為了這兩個原因,才執意要做駙馬的?

好像還真得這樣,他才能長期逗留京都啊...

擁有王爵之人入京,本就需要聖旨,無旨意入京,即便不帶一兵一卒,也是大不敬之罪。

但他有王爵的同時,也是本宮駙馬的話,卻是可以常駐京都的呀。

嘶...

趙紫薇倒吸了一口涼氣,尷尬地想找個地洞鑽進去,不知該如何反應了。

頓了頓後,強行發火道:“那又怎樣?是你不說清楚,讓本宮誤會了。怎樣都是你該死!”

說完,她竟抬腿往李宣的小腳一踢,然後快速轉身逃跑。

李宣閃身躲過,也不攔她,暗自偷笑不已。

等她走後,這才自語道:“這丫頭可真有意思,呵呵...”

而***殿下表錯情,尷尬“逃出”行宮後,回到州府衙門。

立馬就找來了駱春和崔玉陽二人,劈頭蓋臉就把駱春罵過個狗血淋頭。

整整一炷香的時間,殿下罵人的詞語沒有一個字是重複的,可見得有多氣。

這也難怪,天底下最尷尬的事情豈非就是表錯情?

“本宮的臉都被你給丟盡了,李宣那個渾蛋不喜歡本宮,他喜歡的是阿狸!你這個死胖子出的餿主意,本宮以後怎麼見人?”

趙紫薇恨不得吃了駱春。

駱春卻覺得有些冤枉,他只是建議而已,採納與否都是殿下自己決定。

怎麼辦不成事,都怪在他一人頭上?

但一聽趙紫薇最後說的那句話,駱春那小眼睛一亮,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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