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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見證歷史條約簽訂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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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條文如下:

1、合眾國人民到琉球,須要以禮厚待,和睦相交,官府之間、民間貿易自由,官員無得設立阻礙,交易須兩邊公平相換。

2、合眾國船到琉球各港內,要提供補給物資,不得阻攔,供給補給,需那霸剛有的貨物,買賣公平。

3、合眾國船隻倘若在琉球王國範圍被颶風破壞,官方要遣人救命、救貨至岸,保護周全;待其它船隻到來,要歸還人、貨,需公平支付救援費用。

4、合眾國人上岸可自由來往各處,毋得讓人監視、監管、窺探,強闖民宅、調戲婦女或強買物件等不法之事,地方官捉拿後,需雙方協商長治罪。

5、給一塊墳地,保護不得毀壞;

6、琉球國派遣熟悉水路的人和淡水等補給,幫其探索周邊海域;外國船將入那霸港,要用接引船在沙灘之外接引入港,使之安穩泊船;需支付接引費用,後護送費用。

簽訂條約後,佩裡滿意的率領隨從撤退;去組織人手,上岸修整加媒。

馮瑞科看到羅森要跟著走,想著這位還算是個人才,剛才全部過程,都是由他翻譯;

並且剛才條約上面,漢字寫的頗為漂亮,出言挽留道:“這位,羅舉人?”

羅森聽到馮瑞科叫他,趕緊抱拳作揖,回答道:“不敢,學生只是以秀才功名入監(國子監),尚未透過鄉試,不敢稱舉人。”

馮瑞科點點頭,能有秀才功名,已算是能人。

還能精通外語,並且見過世面,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他現在最缺的就是人才。

於是說道:“此番見先生精通洋人語言,先生大才,可願隨我做個文書翻譯,若得空,亦可向我父舉薦。”

馮瑞科現在像是扮演角色入戲了,當個官二代的感覺是真不錯。

若是向他真實父親馮雲山舉薦,那不得去黃泉那邊才行;

羅森聽聞後,有些意動,也有些猶豫;

衛三畏原來聘用的翻譯吸大煙,曾在軍艦之上犯了煙癮犯,讓衛三畏丟了大臉;他本來是作為衛三畏的好友,所以此次幫助做翻譯,還見證了兩個歷史條約的簽訂。

而眼前這個自稱總督“公子”的人,若屬實,可能真是自己的人生轉折點。

他轉頭看了看向衛三畏,然後對馮瑞科露出歉意的表情,說道:“他們此行可能還需要用到我作為翻譯,待離開時,我再告訴您我的決定。”

馮瑞科點點頭,表示理解。

接下來,馮瑞科單獨找到尚宏勳,表示需要租用一塊靠海的土地,用來開設商館、建設港口碼頭,用作他們在此地的駐點,並會有部分駐軍。

尚宏勳自是滿口答應,能有天朝的人在此駐軍,那是求之不得。

拿出地圖,讓馮瑞科自己隨便劃,要多少有多少,還免費;

並且願意提供人力,幫助建設。

如此馮瑞科此行的目的達到,在那霸城市裡,遊玩一天後,準備出發,繼續後面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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