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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美人祭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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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大人,我可否跟你做個約定?”

“什麼約定?”

“在風聲鶴唳的年紀,我喜歡上了一個人。”

“所以呢?”

“所以,請你把這個秘密告訴風,因為風會吹遍整片森林。”

“如果風過全林,他依舊不知呢?”

“沒關係,如果事與願違,那一定另有安排。”

“想好了?”

“嗯,心意已決。”

“好,約定成立。”

林奈奈家教極嚴,很小媽媽就教導她:“雞蛋可以畫無數次,人生卻不能,塗改一筆一劃都不行。”

林奈奈從小一向是乖乖女,很聽媽媽的教導,她徹底瞭解一個人,才會愛上一個人,為愛而綻放。

她的意中人,當然不渣!笑嗔他渣,也是糖渣而非玻璃渣,只有她知道,糖渣吃起來從頭甜到尾。

她的意中人,那時也在森林中問:“

月光你能否將我的夢魂帶去,放在離她三五尺的玉蘭花枝上?在廈門,我已經告訴她德芙巧克力的秘密,叫她知道了那巧克力不是用來吃的。來的路上,我又想起了棲霞山的螢火蟲,像一顆顆好靈動的星星,我多麼想把它們捧到她的面前!以後,還會是一束獨一無二的花。我還想陪她挑口紅、挑香水,甚至,為她做獨一無二、顏色絕美的口紅……”

這人世間,最美的事,就是雙向奔赴了!有些高冷的人,不是不浪漫,只是他\/她認為你配不上他的浪漫。他\/她也並不是不會寵溺人,只是他\/她願意寵溺的人不是你。一旦遇到了對的人,他們隨意為之,都是甜蜜的天花板。林小姐一個人日記裡千千萬萬的甜,便勝過了千千萬萬的愛情劇。

比如,徐長卿從盛產螢火蟲的求婚聖地——棲霞山,披荊斬棘忙了一夜,捉了一千零一隻螢火蟲,送到杭州她家門口,說:“花開不同賞,花落不同悲。交往不交心,難道不可悲嗎?我覺得,有好東西,最該拿來和你一起欣賞!”林奈奈羞喜著抿唇抬眉看他,覺得那些巧克力色稻糠般的螢火蟲,比任何鑽石和星星都美!那時,離他敢開口,想借宿她家書房還早著呢!他只是去找她。

不料她媽媽的家教極嚴,不允許他們倆交往,不准他進門,也不准他再來。她為他不惜破天荒和媽媽吵架,同他離家出走,陪他去西湖邊喂蚊子。林媽媽只好妥協,找回他倆,卻只允許他倆坐在客廳說話,還要被坐在遠處的她一直監視。那有什麼關係?她和他一起守著閃著螢光的玻璃瓶,就像守衛他們愛情的聖殿!守著它就很幸福甜蜜!他們眼裡化不開的甜蜜,是影視劇拍不出的。

往後,無數個日日夜夜裡,他們倆無論面對多麼簡單的東西,無論做多麼普通的事情,都總有很不一樣的甜蜜!聽雨、賞雪、侯月、酌酒、蒔花、尋幽、對弈、品茗、撫琴,他倆幹得多了!

在他倆看來,至少還有一百件事勝過焚香,因此,唯獨不怎麼愛它。

哪怕面前什麼都沒有,他們倆相互玩彼此的手指,都能樂此不疲。

林奈奈泡澡,他也有機會去吻藏在泡泡中的她,去和她甜言蜜語一番。

看似他一人主動,實則,是二人合謀!愛到一往情深,無論做什麼,都可以心照不宣。

他徐長卿回南京後,餓了,想要她出現在面前一起去吃飯,理由同樣能甜到家:“沒有你,我吃不下!可,我又好餓!擺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家情侶餐廳!”毫無疑問,她立即會極幸福地奔赴到他面前。然後,他再送她回家,甜蜜至極,難解難分!什麼六朝古都?沒有她絲毫不值得逗留。

林奈奈家說起來挺妙!她媽媽在離西湖不遠的街上開店,賣高檔紫砂壺和茶葉,店鋪上面就是三室一廳的她家!她外婆去世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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