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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草原風情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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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人。

跳完一段街舞,李少華意猶未盡地扮起了伍佰:“讓我將你心兒摘下,試著將它慢慢融化,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無瑕。”

“是否依然為我絲絲牽掛,依然愛我無法自拔,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過的地方啊。”

“那裡湖面總是澄清,那裡空氣充滿寧靜,雪白明月照在大地,藏著你不願提起的回憶……”

縱情高歌中,他腦海裡交替浮現著蘇落顏和程沐希的身姿面容。

牧民不懂漢語,不知道他唱的什麼,卻折服於他俊朗英氣的風采,彷彿深入靈魂的音色。

一曲《挪威的森林》,把酒肉飄香的盛會徹底推向高潮,也讓無數貝蒙女子心生綺思。

次日一早,以物換物的民族貿易持續進行,雙方各取所需,忙得不亦樂乎。

李少華用自己的貨物,換來很多製作精良的獵弓和箭矢。

此後的日子,他們成天沒事,跟著牧民一塊去狩獵。

貝蒙牧民獵狼的方法很特別。

因為狼怕火,他們刻意挑選一些毛色火紅的獵馬,登上山丘居高臨下觀察。

一旦發現狼出沒,大夥拍馬急奔,展開長距離追逐。

火紅獵馬奔跑起來,就像一團團烈火撲向狼。

狼和馬都是長距離奔跑的好手,有著風一般的速度和超強的耐力。

但是獵馬眾多,對狼形成了圍剿之勢。更厲害的是獵馬上的牧民,他們手裡有弓有刀,狼除了逃竄奔命,沒有別的選擇。

為躲避追獵,狼不停地兜圈子,獵馬在牧民的指揮下跟著兜圈子,不讓狼有喘息的機會,直把狼累得四爪淌血,口吐白沫,趴在地上一動一動。

趁著狼還有最後的一口氣,牧民立馬活剝狼皮。

剝狼皮是一項技術活,得從狼的喉嚨下刀,割開一道口子,把鮮紅淌血的狼肉整個從狼皮裡剝出來。除了狼喉處的那道口子,整個狼皮完整無缺。

今天,負責活剝狼皮的牧民是個左撇子,手指指節格外粗大突出,淡棕色的眼珠閃著琥珀般沉著的光澤。他把狼皮剝得極乾淨,不帶一絲狼油。

獵戶出身的李少華和石頭、狗剩也對其歎為觀止。

狼的生命力極強,即便被活生生剝皮,也沒有完全死透,血淋淋的肉團在青青草地上不住顫動。

直勾勾的狼眼珠子暴突著,滿是憤怒、絕望、恐懼……讓一向見慣了血腥場面的三位烏柳村獵人,也不禁打了個寒噤。

剝除下來的狼皮,牧民會把乾草塞進去,縫上口子,形成狼皮筒子,掛在帳篷前的長杆上子。

風一吹,狼皮筒子呼呼作響,隨風亂舞,就跟狼復活了一樣。

此次追獵的戰果是整整九個狼皮筒子,就像九面勝利的旗幟,迎風招展。

狼肉腥臊,肉質柴,牧民對此不感冒。

但也不會浪費,家裡的牧羊犬特好這口,讓它們打牙祭再美不過。

這些草原的守護神被稱作貝蒙獒,體碩毛厚,忠誠兇猛,擁有驚人的食量和戰鬥力,據說能完勝野狼。

李少華對巴特爾說:“這些獵馬真是不錯,完全可以當戰馬使。”

巴特爾道:“這些獵馬原本是野馬,被我們抓來馴服後,成為打獵的好幫手。”

“野馬怎麼抓,用套馬杆麼?”

“沒錯,就是套馬杆。”

獵狼之外,牧民也獵黃羊和旱獺。

黃羊生性機警,能跳善跑,速度極快,卻沒能躲過獵人的弓矢。

旱獺這玩意,10來斤一隻,膘肥體壯,跟個肉團似的。燉煮之後,有豬肉的濃郁香氣,還帶著淡淡的草香,肥膘不膩,瘦肉不柴,堪稱草原一大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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