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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物是人非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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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入市井巷,必醉百花容。

景都的巷子很美,能使得無意闖入之人沉陷其中,不可自拔。

眼下,非花季,齊麟自見不到百花爭豔的繁盛景象。

然,他卻在巷角遇到了一位故人。

要說這位故人與齊麟的關係,那就有些耐人尋味了。

此人乃是左相方乘貴之女方怡,她曾在眾目睽睽之下三次向齊麟表露心聲,立誓非齊麟不嫁。

如今,方怡已將長髮盤起,髮髻精緻,顯得端莊嫻雅。

隆起的小腹也預示著她已嫁為人婦。

如她這般的大家閨秀,很注重在何時該做何事,未嫁人前的衣裳,也絕不會再穿。

她們年輕時,可以足夠荒唐,嫁人後也能足夠安穩。

只是,不免給人一種芳華已逝,已過千年的感覺,人還是那個人,心境卻已不同。

齊麟不知,這種“知世故,該何為”的做法到底是對是錯。

但,他很清楚的是,若對方不將長髮梳起,他必會上前問候。

當,一舉一動、一姿一容都已不合時宜,那麼,問候寒暄也成了多餘。

所以,齊麟並沒有與其搭訕,兩人也只是相互愣視了片刻,方怡就被人喚了去。

巧得是,喚走方怡的不是別人,正是寧安侯張顯寧之子張少卿。

由於視覺錯位,張少卿並未看到立身於巷子裡的齊麟。

方怡卻遲遲迴望,似想與齊麟說些什麼。

可,又能說些什麼呢?

齊麟已譏笑搖頭,頓感可惜。

他可惜的並不是方怡已成他人婦,他本就對方怡毫無情愫,也說不上有深交。

這可惜,類似於一種無奈與愧疚,但凡有“無奈”“愧疚”出現,也必不可修改。

他很清楚,這次回景都必要對張顯寧出手,且是下狠手。

他本不想傷害方怡,畢竟方怡之前愛慕過他,他只想她能平安順遂。

——人生不就是這樣,總有不願等的人,也總有急於嫁人的人。

但,方怡嫁誰不好,為何偏偏要嫁給張少卿呢?

——豈不也註定了齊麟要給方怡帶來傷害嗎?

——不知情者,是否也要傳出謠言——他之所以對付張顯寧,也只是恨方怡嫁給了張少卿呢?

世間事,總是如此得滑稽可笑。

就算是謠言,也傳得有理有據,讓人回味無窮。

不過,方怡也沒錯,又有哪位女子肯將終身幸福寄託在一個落幕之人身上呢?

人家又不傻,又不呆,且還很能分清時局,又能極快適應新人新物,這應算是一種明智,也算是一種變通,總比活活吊死在一棵樹上強吧?

然,人生的意義又在何處?方怡活著的動力又是什麼?

若,人人皆能妥協,皆能變通轉變,又與貓狗有何不同?

——只要能繼續被餵養,只要能生活的舒適,就可以換新主,自己去踐踏、否定掉自己先前的一切。

——難道,只為衣食無憂,只為別人眼中的千好萬好嗎?

齊麟已再次搖頭,因為再優越富足的生活,都會有不堪與屈辱。

就好比你在遠眺一座山峰時,只能看到山峰的險峻與絕美的景色。

可當你真的登上這座山峰後,你才會發現同樣有寒風與冰雪,只是大與小的問題,也只是會不會要人性命的問題。

不管人處於哪個階段,都會有問題出現,不是這事兒就是那事兒,誰也避免不了。

齊麟沒有權利去否定方怡,因為,他既不會娶她,也不會去正視她的感情。

他只是在想,假如他不離開景都,方怡是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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