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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鴛鴦銀飾鋪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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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遠最開始抄寫時,即使再怎麼小心翼翼還是會有出錯的地方。

在寫了幾張紙之後就慢慢習慣了,一連抄了七八晚,終於抄好了第一本三字經。

看著桌子上自己抄好的書稿,陳清遠忍不住感慨連連。

這也就是因為手抄人力比印刷便宜,不然那些想抄書掙錢的貧窮讀書人都沒法過日子了。

陳清遠看著抄寫了一本,桌上還多出來的幾張紙,他心裡不住感慨原來抄書還有這等好處。

自己平時要是再小心一點,是不是就可以多留幾張紙了。

一來二去,還能省下不少去買紙的錢。

最開始的時候。

書肆也是不給他抄寫千字文的,只讓先試著抄寫三字經看看。

直到上個月掌櫃見他抄了幾個月以來,每次交上來的書稿都是乾乾淨淨,無任何塗改,無任何錯別字,才願意讓他抄寫千字文。

陳清遠之前就計算過,抄一本三字經不吃不喝大概是要22個小時,也就是11個時辰。

如果是在不休沐的時候,每天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他也只能抄一個時辰的書。

那就是大概十天可以抄寫完一本,加上每個月有三天的休沐時間,一個月下來大概可以抄書五本。

一本是一百文,五本就有五百文錢了,鉅款!

在一些地主鄉紳的眼裡,五百文能做什麼,都不夠請人吃一頓飯。

但是在陳清遠眼裡,這五百文可以買到兩百五十個肉包子,或者是兩百五十個雞蛋了。

從去抄書的第一天開始到現在,陳清遠賣了二十五本自己抄寫的三字經書稿,從書肆的手裡已經拿到了兩千五百文。

也就是,差不多是二兩半的銀子。

但因為銅錢和銀子的價值是不對等,一兩銀子肯定是可以換成一千文。

但是一千個銅錢在很多時候是換不到一兩銀子。

之前得來的錢給皮蛋買過一些零食,花費了五十文。

這次再去賣了手裡的四本三字經和兩本千字文,陳清遠的手裡就一共會有三千兩百五十文的鉅款了。

其實在第一次把紙拿回到家裡的時候,陳清遠就已經和家裡人保證過,抄書是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進行的。

這次來鎮上,除了去書肆外,還要給家裡的女人們買點胭脂水粉,特別是大姐到下個月就要及笄,最好是給她買個銀簪子或者銀手鐲。

就是不知道這些東西要多少錢,自己就這點錢不知道夠不夠買,陳清遠坐在牛車上一時間發起了愁。

最開始的時候,每個月都是錢氏陪他去書肆賣的,當知道孫子抄一本書就能有一百文時,頓時吃驚不已。

沒想到孫子才剛剛十歲每個月就能掙五百文錢,比她賣兩個月的雞蛋的錢都多。

當下錢氏就告訴陳清遠不要告訴別人抄書的錢是多少,她擔心有人會嫉妒,所以到現在家裡人就只有奶奶知道他每個月抄書的情況。

因為來的次數多了,現在錢氏已經很放心孫子自己去書肆了,自己則是去集市賣雞蛋。

最後讓陳清遠去集市找她就行。

兩人在小鎮大門口分開,這次來的比較早,可以不急去書肆。

陳清遠慢慢地走在街道上,看著街道的兩旁,錯落有致地排列著古香古色的房屋,青磚黛瓦,這放在現代可是看不到這種景色。

在各個屋簷下,則是掛著各式各樣的燈籠和綵綢,隨風輕輕搖曳,好像在和每一個路過的人招手。

再看房屋的門面上也多是雕刻著各種精美的圖案,有的是龍鳳呈祥,有的是松鶴延年.......

街道上的小攤或設在小推車上,或簡單地擺在木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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