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黃雀在後 (第1/2頁)
釉峰臉上的疑惑,已經轉為了恐懼。
他知道這話是什麼意思。
調查只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他很清楚,自己的軍旅生涯已經結束了,搞不好,連小命兒都要劃上句號。
至於督軍委員會的來歷,要從公國的軍隊構成說起。
迪木乃公國的服役制度,總結起來就是兩句話:常備軍為主,義務兵為輔。
常備軍計程車兵是職業軍人,是公國的核心軍事力量。
在沒有戰鬥任務時,公國只為其發放最基本的生活費,以降低軍費壓力。
而進入戰鬥狀態後,公國則會為這些士兵提供豐厚的軍餉和多種獎勵,鼓勵其奮勇作戰。
而義務兵,屬於預備隊性質,半強制符合年齡要求的公民入伍,並定期組織訓練,訓練完後自行回家,不需要住在兵營。
義務兵只有極少的津貼,屬於業餘軍人,需要時作為預備役部隊投入戰場。
這種制度下,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常備軍的職業軍人,在沒有作戰任務的情況下,其收入是比較低的。
時間長了,免不了有人動了歪心思,開始用各種手段搞錢。
入門級虛增支出,冒領報銷。
進階級倒賣軍需物資。
老鳥級倒賣槍支彈藥。
骨灰級轉手機密裝備和技術資料,就像茂榮之前勾結海軍乾的勾當。
公國作為軍政一體的高度集權國家,為了應對這些問題,成立了一個強力監督部門,也就是督軍委員會。
督軍委員會的機構龐大,從基層的鎮一直到首都,只要有軍隊的地方,都有他們的常駐機構。
他們的權力也很誇張,不需要任何行政稽核流程,就可以對可疑軍事人員進行調查、抓捕和審問。
雖然最後還要走公訴流程定罪,但那隻僅僅只是走個流程而已。
對於督軍委員會來說,沒有冤假錯案,只有抓不完的罪犯。
他們的日常工作,就是針對前面所說的搞錢行為,開展按部就班的取證與移交司法工作。
但還有一種軍隊犯罪行為,與這些搞錢行為相比,性質完全不一樣。
那就是私自調動。
出於對軍人干政、軍事政變的忌憚,不管是出於什麼理由,沒有經過軍事部的稽核同意,任何常備軍都不允許私自調動。
督軍委員會會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對疑似私調軍隊的行為進行雷霆打擊,包括但不限於當場物理殲滅。
是的,你沒看錯,督軍委員會具備武裝力量。
他們可不是一群文職人員,而是抽調各層軍隊裡經驗豐富的前軍事人員組成。
甚至可臨時動用當地甚至上級駐軍的各類輕重武器。
回到礫岩這邊。
在遇襲後不久,礫岩推測,榮茂在突然得知“香花石”上門求助後,立即安排了一整套借刀殺人的計劃。
首先用通訊器通知他的老關係,海軍某部,告訴他們公國一級通緝犯,正在自己的宅邸附近,他會著人把他引到一個伏擊點,讓偽裝成junjing的海軍擊斃或者抓獲他領賞。
接著,他先穩住“香花石”拖延時間,然後措不及防下發難,擒下“香花石”,逼迫她交出自己罪證的藏匿位置,然後殺人滅口。
榮茂的計劃看似天衣無縫,卻有一個破綻,被礫岩抓住了。
那就是軍隊不能私用。
礫岩早就發現了,負責圍堵自己的武裝人員,不像是jingcha和junjing。
首先他們雖然穿著junjing制服,卻開的不是junjing或jingcha塗裝的車輛。
更重要的一點,他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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