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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命案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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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縣主簿府邸內,主簿曹子安此時在後院中正在用早飯,這時有下人稟報“啟稟老爺,咱們派出去的跟蹤的探子回來了”

主簿道“叫他到花廳等我,我馬上吃完,這就過去”

沒多久,主簿閒庭信步的來到花廳,趾高氣昂的說道“都打聽清楚了,那幫人去了什麼地方,都做了什麼事情啊”

探子道“回稟老爺,小人跟著他們一直到了南開縣,就沒有繼續跟,他們就像是過路的一樣,在南陵縣都沒有停留多久,小的一直跟著他們,也沒有發現什麼特別的事情”

主簿曹子安的眉頭微微皺起,他原本以為這幫人會有什麼不尋常的舉動,但探子的回報卻讓他感到意外。他沉思了片刻,然後緩緩問道:“你確定他們沒有什麼可疑的行為?沒有和什麼人秘密接觸,或者在南開縣逗留?”探子恭敬地回答:“回老爺,小人一路跟隨,確實沒有發現他們有什麼異常行為。他們就像是普通的過路人,沒有多做停留,也沒有和什麼可疑的人接觸。”曹子安的眼中閃過一絲疑惑,他擺了擺手,讓探子退下,然後自言自語道:“這倒是奇怪了,他們若是沒有什麼圖謀,為何要如此低調行事?難道……”他突然想到了什麼,眼中閃過一絲精光,“那邊不會蘊藏著什麼陰謀吧!哼,不管有什麼陰謀只要別對著我南山縣來就行,否則,別怪我魚死網破”

主簿到縣衙上職,正巧有人敲鼓打官司,縣主楊修還算盡職,沒多久就升堂審案。

驚堂木一拍,兩邊衙役威武喊一遍,縣主問道“下跪何人,有何冤情,速速報來”

只見堂下跪的百姓道“啟稟老爺,小民石虎,狀告李員外,強搶小民的妹妹做小妾,小民的母親護著,被李府的管家給踹了一腳,沒緩過氣來,死了。”

縣主楊修的眉頭緊鎖,他的目光如炬,盯著跪在堂下的石虎,聲音威嚴而有力:“石虎,你可有證據?此事非同小可,若無確鑿證據,不可誣告他人。”

石虎抬起頭,眼中含淚,聲音顫抖卻堅定:“回稟老爺,小民有證人,有證物。昨日李員外帶人闖入小民家中,強行帶走了小民的妹妹,小民的鄰居都可以作證。這是他們留下的衣物碎片,作為證物。”

楊修接過證物,仔細檢視,然後命令衙役:“去將李員外及其管家帶來,我要親自審問。”

衙役領命而去,不久,李員外被帶到堂上。他身穿華麗的綢緞,面帶傲色,似乎並不把這場官司放在眼裡。

縣主楊修冷冷地看著他,問道:“李員外,石虎告你強搶民女,李府管家打死其母,你有何話說?”

李員外輕蔑一笑,不慌不忙地回答:“回老爺,這不過是石虎的誣告。小民乃是良民,怎會做出這等事?石虎的妹妹自願跟我走的,哪裡有什麼強搶之說?他家那病秧子老太婆是自己病死的,與我等沒有關係”

石虎聞言,憤怒地反駁:“你胡說!我妹妹怎麼可能自願跟你走?你這是血口噴人!我娘被李府管家踹了一腳,就死了,還我妹妹,還我娘命來”楊修敲了敲驚堂木,喝道:“堂下肅靜!李員外,你可有證據證明石虎的妹妹是自願跟你走的?”李員外搖了搖頭,自信滿滿地說:“老爺,這種事情哪裡需要什麼證據?石虎的妹妹若是不願意,她自然會反抗。她既然沒有反抗,自然就是願意的。”“縣主大人,小民狀告石虎陷害好人,他妹妹已賣身與我,就是我李府的人,請縣主大人明察”這是小民的狀紙,請縣主大人過目。說著,從懷中拿出一張大摺疊好的紙,旁邊的衙役接過來送到縣主楊修的面前。

楊修開啟狀紙,裡面包著20塊錢,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一個百姓家庭一年也就掙十塊錢,十塊錢夠一家四口人吃一年的。

楊修不動聲色、裝模作樣的看著狀紙,一拍驚堂木,道“大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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