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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上回你家小子砸了我家玻璃,這賬我還沒跟你算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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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花坐了會兒,就起身準備回家。

林見夏想了想,又從屋裡拿出了一塊棉布的料子給她。

這棉布雖然趕不上的確良的布料那麼緊俏,但自家用還是挺不錯。

等到夏天拿來做兩件短汗衫,又吸汗又透氣。

“菊花嬸子,這料子你拿回去。”

“你知不知道,王秋梅在鄉下有哪些親戚?”

之所以沒有讓秦知秋出面,一是怕影響他的工作。

二,也是怕王秋梅往鄉下傳信,打草驚蛇。

萬一他們黑了良心,把寶珠咋樣了。

那這閨女,可就一輩子都找不回來了。

李菊花在這一條巷子住的久,跟左右鄰居都說得上話。

託她去打聽訊息,是再好不過了。

李菊花也明白林見夏的意思,把那棉布推回去。

“見夏,你放心,嬸子幫你去問問。”

“但這料子你拿回去,嬸子也是當媽的,將心比心。”

送走了李菊花,林見夏用魚湯下了一點面填飽肚子。

躺在床上,想到鄉下的寶珠,心裡頭總酸酸的。

睡不著,就起身幹起了活兒。

接寶珠回來是正事,賺錢也是正事。

上回借的秦知秋的錢還沒還,以後也得養三個孩子,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她忽然看到李菊花沒收的棉布,想到了什麼。

忙活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她做了幾張手帕和頭花。

把這東西放進小皮包,用冷水洗了把臉出了門。

她去了一趟綿市第一醫院,找醫生打聽了一下王秋梅的情況,確實是感染挺嚴重。

就算好了,估摸著也會影響以後的行動能力。

她又去病房看了一眼,短短几天功夫,王秋梅就瘦了一大圈。

腦袋上包著紗布,不像是裝的。

從醫院出來,她買了個肉包子對付了一口。

去了國營商場,找了個櫃檯,拿出自己做的手帕和頭花,問他們收不收。

跑了好幾個櫃檯,人家一聽她不買東西,是搞推銷的,也沒了好臉色。

“女同志,你也不看看現在是啥年代了?”

“擱十年前,這玩意兒可能是稀罕物,現在?你看看,我這兒可不少。”

因為手帕和頭花沒啥利潤,所以擺在櫃檯一角並不打眼。

林見夏看了一眼,笑了笑。

這些手帕都是工廠流水線上裁剪出來的,沒啥新意。

她做的手帕連邊邊角角都被繡得整整齊齊,上頭的花色,梅蘭竹菊,各有不同。

頭花更是做得精巧,每一個都不一樣。

比那些灰撲撲的頭繩,好看不少呢!

她雖然是錯過了這十年市場的發展,但當初跟著外婆長大,也是見過大世面的。

外婆年輕的時候留過學,既接受了國外新派的教育。

也保持著對華國傳統文化的尊重,一手繡活兒更是沒得說。

只可惜,經歷了那個動盪的年代。

除了把一手手藝交給她,其他的什麼都沒留下來。

她想著要做生意,就先從這些小物件下手。

畢竟現在她還要照顧孩子,實在抽不出多餘的精力去做衣服。

等到寶珠接回來,情況穩定了,她再慢慢放手大幹。

那天跟秦知秋在商場看過,她覺得這些小物件還是有市場的。

只是看,能不能抓住。

林見夏收回目光,還想說服一下櫃檯的營業員。

“有是有,可沒我做的好看啊?”

“要不,您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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