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楓花簽約,演員指導 (第1/2頁)
至於楓花這個人,就許楓接觸下來的感覺,柔裡帶剛,很有韌性,會想方設法的把握機會,而且道德準則很強。
若非這樣,在青鳥娛樂拿出七位數的報酬時,她也不至於選擇拒絕。
“許楓會帶領大家創造一個奇蹟工作室”剛剛起步,需要這樣的新鮮血液。
當然,她的功底也沒得挑。
還有一點,年輕,沒有接受過專業的音樂訓練,走到現在完全是憑天賦。
這也意味著,她的可塑性極強。
單是之前指導她學唱《我從草原來》的時候,她的表現就很讓許楓驚訝。
調整唱法後的音色,很像玲花和降央卓瑪的中配。
因此,許楓想不到任何拒絕她加入的理由。
“這樣吧,你如果決定好,我打個電話,可以找人過來擬藝人合同。”
“嗯嗯!”
楓花沒有絲毫猶豫,小雞啄米的點頭。
“雖然楓哥你有點抽象吧,但我相信你!你給我的感覺和別人不一樣!”
?
我幫你你還罵我是吧?
隨後,許楓撥通了王旭的電話。
這老小子這方面的能力還是很靠譜的。
沒多久,三人坐在許楓房間。
簽過藝人合同的都知道,這東西,幾乎十個有九個都埋著坑,另外一個埋著大坑。
要不以前經常有人說,藝人合同就是為了合法吸藝人血的法律檔案。
“這樣,你先看看,沒什麼問題的話在這裡簽字就行。”
該做事的時候,王旭一點也不拖沓。
甚至在來之前,已經列印好了三份藝人合同,連簽約的甲方,都變更成了“許楓會帶領大家創造一個奇蹟工作室”。
楓花哪懂這些。
王旭說完,她就要拿著筆去簽名了。
“等一下。”
許楓從楓花手裡拿過藝人合同。
翻了幾頁,就發現了問題。
“旭哥,你別給我整這些有的沒的啊,違約金怎麼是?”
“她一個新人,違約金不可能是這個數。”
許楓皺眉道。
“藝人合同和商業合同不同,遵循的也不是同一種法律條例,包括之前我那違約金的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你真以為我不懂啊?”
藝人合同是這樣的,另行準則。
別看很多違約金賠付的數字很高,但這是和藝人本身的商業價值掛鉤的,就比如之前的許楓,別說了,就算他單方面解約,賠付最多也不超過,甚至更低。
同樣,因為這類違法合同的問題,星海互娛的被罰款項,起碼是許楓的幾十倍不止。
一個新人的違約金?
太踏馬不要臉了。
王旭訕笑:“其實這個是業內通用版,很多經紀公司內部都用的同一種藝人合同。”
他也沒說謊。
這種情況不是個例,甚至最初的藝人合同,就是這些頭部經紀公司擬定出來範本。
想方設法的規避風險,又能最大限度的壓榨藝人價值。
“不管別人怎麼樣,我們‘許楓會帶領大家創造一個奇蹟工作室’不會這麼做,明白嗎?旭哥,你以為我給工作室起這樣的名字,是為了整活?”許楓認真道。
“沒問題,稍等我改一下。”王旭回了一個ok的手勢。
楓花在一邊傻笑。
沒多久,王旭修改出一版,許楓再三確認沒有任何坑或者隱性附加條款後,才交給楓花。
王旭擦擦頭上冷汗,啞然失笑。
這種感覺真怪,公司老闆幫著公司員工教他一個高階打工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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