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尋找丟失的女兒 (第1/7頁)
我叫陸佳怡,生活幸福,自由舒心。我有帥氣溫柔的丈夫,可愛貼心的兒子,公婆也善解人意,竟然找不到一點兒不如意。
可我有一天,夢到我其實生的是女兒,這個兒子是丈夫與前女友的私生子。因為婆家都重男輕女,而我和丈夫是公職人員,不能生二胎,所以婆家人一起偷偷調換了女兒。由於我是孤兒,生產之時分身乏術,竟然發現不了。
噩夢將我驚醒,我在黑暗中注視著丈夫,猜想夢中事情的真假。
我是傾向於相信的,因為我有過神奇的經歷,所以很相信這些不同尋常的事情。我認為這是給我的預示和提醒。
要是我的滿腔母愛給了不應該給的人,我的女兒卻在某個地方受苦,甚至可能更糟糕,我該多麼痛恨啊。
我疼愛我的孩子,必須建立在血緣的基礎上。相處?陰謀算計造成的相處,根本不算!不然,對我的女兒怎麼公平?還如了別人的意,人家還要笑我傻。建立在欺騙之上的感情,沒有意義。我立刻就覺得難怪了,難怪孩子那麼醜,我生的那麼好,怎麼會生出醜孩子!
就連丈夫,懷疑之心一起,什麼感情都沒了。別說我還存著事情不是真的的假想,不可能,就讓事實說話吧。
天一亮,我該上班了,我去跟領導請了假,與丈夫則是說,我今天生病了,請假一天。因為一夜沒睡,我確實看著臉色不好。丈夫噓寒問暖,讓我好好休息,我讓他快去上班,我情況不嚴重,沒有關係,可以照顧好自己。
孩子是丈夫的父母帶著,只有週末才會過來我們這裡。
他一走,我鎖了門,把房產證和貴重物品收拾出來,又拿了幾件衣服,就拉著行李箱走了。
首先,我要調查真相。我有認識的人,專門做這一行,很是靠譜。我就把事情委託給了他。不僅要調查丈夫,還要調查丈夫的父母。如果順著線查到了那個前女友,也一起調查。一個人跟著一個目標,如果不夠,就兩個人,三個人。錢不是問題,多年前的奇遇讓我從不用考慮錢夠不夠。我只要效率,只想確認真相。
丈夫一家也不知道我有多少錢。他們只知道,我有父母給留下的兩套房子,一間鋪子,還有一筆存款。我不會把家底漏給任何人。
我收拾的東西,只是明面上的東西。但是我不會傻到留給他們。要是沒有冤枉他們,他們就該滾出我的房子。
調查結果很快出來,事實上他們比我想象中猖狂。那個前女友就住在我給丈夫父母住的房子裡,天天和她的兒子朝夕相處。原來前女友和丈夫的母親是遠房親戚。
他們一家都喜歡前女友,可是誰叫我有錢呢。只有我才能夠讓丈夫和他的一家在一個大城市安家,舒舒服服地享受生活。
我心裡只有怒火,還有對女兒的擔憂。跟蹤了幾天,也沒有得到女兒的訊息。我決定報警了。
我跟警察說,我發現我的兒子不是我的兒子,他被調換了,這是犯罪!
警察很快調查出了真相,一家四口整整齊齊地進去了,都判了五年。丈夫,不,前夫的公職也丟了。我提出了離婚,也辭職了。那個假孩子,被送到了他親媽的家裡去。我肯定是不會養他的。
前夫一家四口就算出來了,也不會過的好。我的房子賣了,不會留給他們。他們也沒有什麼存款。因為我把他們慣壞了,前夫的工資給這五個人花還不夠,還要我補貼,根本沒有錢剩下。我以前也只是供著好吃好喝,才沒有給大把錢讓他們連吃喝帶存錢。
畢竟我有意裝窮,我們的收入只有工資和鋪子的房租,再多我不會花到存款上去,只出不進。這倒是剛好沒有便宜了他們。
我唯一憂慮的是我可憐的女兒,被隨便丟進了垃圾桶裡,就怕影響了他們家男人的運勢。要是丟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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