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魅 (第2/3頁)
隔十八里山路,就算師父與殺手打鬥,驚擾到其他住戶前去報官,按衙門的位置,官兵到這裡至少要一個時辰。
然現在不到半個時辰,恰在她返回家中,發現師父屍體時趕來,未免太過巧合。
若是有人進來,發現師父被殺,隨即報案,那報案之人必然輕功不弱,能縮短時間的穿梭兩地,即為人證,為何不現身呢?
方寧打量著一直被百姓埋怨尸位素餐的縣令,頓覺難以指望,不卑不亢的說了幾句客套話:“回大人,民女沒有殺人,死者是民女的師父。民女於回家途中遭人劫殺,好不容易活了下來,趕回家時,師父已被人殺害。請大人明察。”
縣令嗤笑,道:“口說無憑。有人證嗎?”
“沒有。但榮縣令您應該有。不然您如何得知這裡有命案發生?”方寧哂笑反問完,揚揚下頜,指向正被屍檢的孫懷義,道:“另外,我師父皮肉彈性較好,如臉部、頸部與生前無多差別,筋骨並未僵硬,彎曲自如;屍斑尚未形成,說明死亡時間很近,不會超過半個時辰。而民女這段時間,剛好在在竹林東南面十里,遇到數名殺手纏鬥。大人若派人前去檢視,能搜到我與他們打鬥留下的痕跡。民女根本來不及殺害我師父。”
榮縣令看向仵作,默默詢問方寧所言是否有理,見仵作點點頭,冷哼道:“痕跡可以偽造,這是許多殺人犯慣用的脫罪手段。你說了不算。本官自會查驗決斷。”
仵作從孫懷義前胸的傷口內拔出一枚兇器,送到榮縣令眼前,接道:“大人,初步檢查,死者被一彎鉤狀的利器切斷心脈,且五臟六腑均有破裂。觀其傷口與行兇手法,兇手應該是習武之人。”
方寧看清仵作手裡兇器形狀,立時瞠目結舌,那是她的隱星鏢。
“哦?本官看看。”榮縣令捻著下巴的鬍鬚,仔細的觀察了兇器片刻,眼神陰毒地看向方寧,“前幾日你在鎮上救過一個差點被賊匪強暴的女子,用的正是它,對嗎?”
方寧怒極反笑,“民女被人陷害,分明是剛剛在竹林中自救時落下的,後被兇手拿走栽贓。您……”
“什麼話都讓你說了。兇手總是頭頭是道。現物證分明,無人證澄清,你的嫌疑巨大,本關有權將你收押,待公堂查審。”榮縣令打斷,立刻讓衙役將方寧架走。
眾人從山道下來,路過的挨家挨戶都點了燭燈,開窗探望,有好奇心重者特意出門靠近觀察。
“鬧得這麼大動靜,連縣老爺都出動了。”
“不知道啊。哎,那不是方寧方娘子嗎?她犯事兒了?”
“恐怕是,不然怎會上腳銬,這是重刑犯的待遇啊。”
“不會吧。方娘子心地善良,人很好啊。她與她師父還免費給我家兒子治病呢。”
村民你一言我一語,伴著長長的火光,在無邊的黑夜裡沸騰。
突然,人群裡跑出來一年輕娘子,跪撲在縣令身前,急道:“方娘子是好人,你們一定是抓錯了。”
方寧認出是自己救下的險被強暴的外鄉女子,冷峻、悲涼的神色稍有好轉。
榮縣令斜長的鷹眼半眯了起來,呵斥道:“辦案要講究證據,豈能任由你斷定是非曲直。她從前好,不代表現在好,你對她瞭解多少?你若沒有證據就不要盲目相信。再鬧,本官有理由懷疑你是共謀。”
說罷,衙役將女子拉遠。
女子身形不穩,跌撞間臥倒在方寧腳下。
方寧不忍,想扶她一下,讓她儘快離去,卻忽覺短靴進了一個異物,似是一根細長的小針,有點扎腳。
她扭動腳踝,低頭欲察,正見女子掩在袖內的手,極快的有規律的拍了拍她鞋面幾下。
她心中一動,迎上女子焦灼的目光與素面,才發現女子的右耳缺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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