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二伯 (第1/2頁)
在法律上有個概念叫做“疑罪從無”。
就是說,當你明擺著在說瞎話,但是對方又沒有實錘證據來證明你在說瞎話的時候,那麼你就不能構成犯罪。
孔傑不知道,這個世界的相關部門還會不會貫徹這個理念,但是他只能這樣去嘗試了。
他在賭!
他不光在賭這個!
他還在賭,對方也不知道他搜的這些詞彙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如果說這些詞彙是被刻意遮蔽了,那麼神衛局就不會和自己東扯西扯這麼一大堆,直接把自己抓起來就好了。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對方在嚇自己,引導自己說出他們也不知道的東西。
這是非常基礎的刑偵手段。
“這件事啊。。。還得從我上小學三年級的那個下午說起!”
當孔傑悠悠開口後,對方兩人都傻了眼!這個局面和他們想的一點都不一樣!
王明更是心裡一緊,碰上硬茬了!
“好,你接著說。”
他無奈的坐下,示意劉洋繼續做記錄。
“我在小學三年級下午放學的時候,路過了一個小書攤,上面有本紅殼的小薄書,叫做算命不求人。”
這件事還真不是瞎編的。
孔傑還真買過這本書,當時花了兩塊五毛錢,經常上課時拿這本書給同學算命,最後被老師沒收了。
“算命不求人?算命。。。”
王明又點燃一根香菸,他從未接觸過“算命”這個詞彙,在這個世界裡,所有人的命運都是由他們信奉的神明掌握的。
所以也不存在,算命,這個概念。
“應該是異端書。”
劉洋低聲提醒了一句,王明示意孔傑接著說。
“我搜的那些詞就是當時在書裡看的,那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來小時候有這麼回事,就好奇搜了搜,發現什麼都搜不到!”
孔傑言辭誠懇,說的也極為真實,甚至在內心深處他都想為自己鼓掌,這個邏輯可以說沒有一點錯誤!
非常合理!
最主要是如果對方問這本書,他就可以說這麼多年過去了,早就丟了之類的。
“我覺得這小子在說謊!”
王明還未開口,一旁記錄的劉洋便忍不住道,似乎生怕隊長把孔傑放跑了。
“說謊,是要有證據體現的!你說他說謊!你有證據嗎?!”
王明狠狠的抽了口煙,手指在劉洋麵前重重點了兩下,目光極為銳利,後者的頭顱也深深低了下去。
“凡事都要講究一個證據!”
聽到王明說的,孔傑鬆了口氣,這傢伙還算有點職業操守!
“這樣吧!先帶回局裡,再審他三天,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說謊的證據!”
孔傑聽後簡直想要罵娘!
審三天?
怎麼個審法?
這不得屈打成招?
孔傑還未開口,門外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
“王隊長好大的官威,審三天?神衛局的職能是探查和消滅異端,這把劍,可不是用在老百姓頭上的。”
聲音平淡中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是那個和他家交往極少的二伯!
孔傑一愣!
只見孔德生信步走進辦公室,身後跟著一臉無奈的總經理。
王明尷尬的站起身。
“孔局,你怎麼來了?”
“我怎麼來了?我不來,我侄子還不得被你們帶回去審,審他媽個三天,三天以後舉著橫幅上刑場,橫幅上寫著四個大字,我是異端!”
“孔局,您言重了!”
“我看一點不重,我雖然不分管你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