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李公治商懲刁鋪 (第2/2頁)
楨推託不知道,還把小婦人打了一頓,把小婦人頭上的銀簪搶走了。可憐小婦人沒有兒子,就指望女兒養老。求大老爺做主,替小婦人伸冤,把女兒找回來,救救小婦人的命啊。”說完磕頭不止。李公問她:“你家住哪裡?”婦人說:“西門內城根。”李又問:“你女兒今年幾歲?許聘人家沒有?”婦人說:“今年十五歲,還沒有婆家。”李公問:“那許國楨家住哪裡?多大年紀?家裡有什麼人?”婦人說:“他是東莊人,是我丈夫的學生,年紀二十多歲。他家沒人,他娘嫁在城裡文廟西金大相家。”李公問:“你女兒拐去有多少日子了?”婦人說:“九月二十八我丈夫出殯,就是那一天不見的。”李公問:“怎麼知道是他拐的呢?”婦人說:“那天送殯回來,小婦人留他照眼做墳。因為女兒肚子疼,就是他坐車送回家來。等小婦人回家,女兒和他都不見了,還偷去了許多東西。”李公問:“你家還有什麼人?”婦人說:“丈夫去世,就剩我母女兩口。現在女兒被人拐走,小婦人就沒依靠了。”說完又哭起來。李公說:“你女流不要進出衙門。你去補張呈子,叫你侄子報告。我替你找回女兒來就是。”婦人磕了個頭,哭著走了。
李公進了宅門,到簽押房坐下。吃過飯,見門上送進捲來。李公開啟一看,是前任移交未結的案件,其中一件是遊方僧人在南關外被人殺死,已經驗過,給了費殮埋,應該緝兇,招屍族領認;另一件是謀死親夫,已經過堂,姦夫緝獲,還沒審問。李公把這案卷仔細地反覆勘詳,覺得情節多有可疑之處,就把這宗卷提開。正要往下看,忽然有運河水巡來報:“有山東來的潰兵一千多名,從水路坐船來到這裡,紛紛登岸進城,百姓十分驚慌,請大老爺趕快派差彈壓。”李公問:“是哪營的兵?船上有統帶的官長沒有?”水巡說:“都是些旗兵,也有蒙古兵,有戴藍頂紅頂的官兒,這肯定是有統帶的。”李公喝道:“該死的奴才!既有兵勇過境,怎麼不早報?直到登岸進城才來稟報?”叫門上快把監押帶下去,事後重責。並另派人出城到上游檢視有沒有來的。一面點派兵勇三十名,分頭巡緝,“速速伺候備馬匹,候本縣親自去彈壓。”這真是:方念民依煩擘劃,又傳軍火費供張。
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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