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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精神永生引發的爭議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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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說,永生會讓人類失去前進的動力,因此,必須將這項技術鎖在實驗室內,不推廣應用。

有人認為這項技術可以推廣,只是必須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規範使用情況。

總體來說,還是支援第二種觀點的人佔大多數,因為永生是人類亙古以來永恆不變的終極追求,只有實現了永生,才可以算作把命運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我命由我不由天!古往今來,人類莫不如此,秦始皇,為了實現自己的不死的夢想,先派上千名童男童女,去東海為他尋求不死仙藥,未果,後來,聽信一個方士所說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煉製不死仙藥,最終以失敗而告終;漢武帝,派人用銅修建了高三十丈,周長為一丈七的承露盤,據說用此承露盤接收來的承露混合玉屑服用可以實現人的長生,最終也以失敗而告終;埃及法老,他甚至貢獻出自己的屍體做木乃伊,肉體不死,靈魂總有一天會回來,當然,他也失敗了。現在的人也不例外,他們也貪生畏死,既然有了永生的機會,怎麼願意錯過?

經過激烈的爭論之後,張偉一錘定音,支援第二種觀點,決定有限制的推廣精神永生技術,並且制定了一部法律來規範這項技術的應用,比如說,這項技術必須牢牢掌握在帝國官方手裡,也只有帝國官方才可以幫助某個人複製他的記憶、情感、思維,這些資料的備份也必須由帝國官方掌控,嚴禁任何私人機構插足這個領域;比如說,只有確認某個人死亡之後,帝國官方才可以利用資料備份將此人“復活”,而如果出現了意外情況,這個人其實沒有死,那麼就必須將複製體人道毀滅;另外,當某個人對他的記憶、情感、思維進行備份時,家人必須有知情權,當他“復活”之後,也必須明確告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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