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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1)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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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那麼嚴重,但進了警察局,再想出來可就不簡單了。

而那邊,尚清掐算了幾下,無奈的搖搖頭。這真是典型的要錢不要命。

他們師父在因果反噬符之下連命都丟了,他們竟然還貪圖那點財產,是生怕因果找不到他們嗎?這世界上的傻子可真多。

然而,就在他懲罰惡人的時候,萌甜也沒閒著。

她拿著那張寫著自己八字的紙條辨認許久,最終卻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她表妹的字跡。

她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跟著奶奶長大,和父母並不親近。反倒是和表妹一家關係不錯。

去年,她表妹畢業之後來青雲市打工,主動來找她吃飯。得知她一個人住以後,非要一起搬進來,說是可以分攤房租。

她卻心疼表妹工資低,直接沒要房租,讓她留著錢多買幾件新衣服穿。

她自問沒什麼對不起表妹的地方,不僅免了她的房租,還經常請她吃飯,送她禮物。就連表妹現在的工作,也是她幫助找到的。

誰成想,她這是一粥一飯養了個仇人出來,她表妹表面上和她親親熱熱的,實際上恨不得要她的命!

萌甜越想越氣,決計不想再忍,她直接闖進表妹的臥室,打算將對方的行李打包丟出去!

是,一個姑娘家被連夜趕出家門不安全,但是,留這麼一個人在身邊,她自己更不安全!

她至今都想不明白,她到底怎麼對不起表妹了,竟然就狠到要她的命?!

然而,等她進了臥室,這怒氣值越發飆升!只見她表妹桌子上擺的化妝品、小首飾,竟然都是她這段時間丟了的!

怪不得她總是覺得自己屋裡的東西被人動過,怪不得她放下的東西隨手就不見了!

真是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萌甜氣得心肺疼,最後一點親情也氣沒了,她乾脆把東西胡亂一塞,然後打了個車,帶著東西直奔表妹田蘭馨工作的商場。

鬼節的緊張氣氛並沒有影響到普通人,商場裡依然安寧繁華,男男女女們逛吃外加看電影,一個兩個臉上都掛著輕鬆的微笑。

萌甜拖著行李箱,一臉要殺人的怒意,略微有些顯眼。

這個點兒正是吃完飯的時候,顧客都集中在三樓的美食城,田蘭馨工作的服裝店人不多。

萌甜趕到的時候,田蘭馨和幾個同事正聚在一起吃飯。

就聽其中一個女孩兒問道:蘭馨,你表姐是網紅對吧?她是那種網紅嗎?

這女孩兒擠擠眼,你不是說她穿衣服很那個啥嗎?

另一個女孩兒險些嗆住,喝了口水才說道:不是吧!真有那種網紅啊?蘭馨,是真的嗎?

田蘭馨眼神一閃,故作為難道:哎呀,你們別亂出去說啊!對我表姐名聲不好!

兩個女孩兒對視一眼,八卦的湊過來:我們不出去說,你放心吧!你快告訴我們,她到底是個什麼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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