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定義犯法 (第2/3頁)
所以,他便讓人一直留意著陳江的訊息。
如今看來,他這步棋,算是走對了。
“有監控,不過聽說案發時,剛好壞了!”
蘇奕涵依舊皺著眉。
“這麼說,梧桐鎮派出所的手裡,也沒有什麼確切的證據證明陳江同志有罪了?”
“可以這麼說!”
蘇奕涵暗暗地鬆了一口氣。
“既然沒有確切的證據,那麼他們最多二十四個小時之後,就得把陳江放出來了!”
方粱有些尷尬地提醒道:“理論上確實是這樣的!
不過……警方若是鐵了心地要把某個人留下的話,辦法還是不少的!
而且我聽說,咱們江渠縣的警察辦案,都比較粗暴,抓走陳江同志的人,又恰好是死者的哥哥!
陳江同志不一定能抵擋得住,警方的那些手段啊!
一旦他頂不住,自己承認了的話,我們就算是查出真相了,恐怕也會很被動!”
蘇奕涵黛眉皺成了一團。
“這樣,你一會兒去縣局找一趟孫局長,就說是我讓你轉告他,辦公的時候,一定要嚴守辦案程式,注意方式方法!
另外,在辦涉及某些特殊敏感的案件之時,一定要以大局為重,將影響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是!”
方粱立即應了下來。
他知道,蘇奕涵這是在用她縣委書記的身份,向孫海施壓,讓孫海先放了陳江。
蘇奕涵繼續說道:“方部長,陳江同志是一個有想法,有能力的年輕幹部。
我還等著他為梧桐鎮的發展,添磚加瓦呢!
所以,這件事,你一定要多上心,不能讓組織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才,蒙受不白之冤!”
方粱立刻表態。
“蘇書記放心,我現在就去縣局,同時讓人調查這起命案的真相,爭取早些為陳江同志,洗清冤屈!”
蘇奕涵點了點頭,就放方粱離開了。
儘管她已經做了自己能做的了,可她的心中,依舊擔憂得不行。
本來,她都準備過幾天去梧桐鎮公開調研,告訴陳江自己的身份了的,可誰知道,陳江竟然會捲入命案之中。
“陳江啊陳江,你可得挺住了啊!
否則這一次,哪怕是我,也救不了你!”
蘇奕涵看著當初給方粱看的那種合照,低聲地呢喃著。
……
另一邊,梧桐鎮派出所的一個審訊室中。
陳江被銬在了審訊椅上。
而他的前方,坐著兩個人。
正是明面上負責這個案子的牛有益,以及付梓豪。
付梓豪關掉屋子裡的攝像頭,並且將身旁的一個明亮的檯燈,對著陳江開啟。
啪!
耀眼的燈光照得陳江連忙閉上眼睛,扭過頭去。
而付梓豪則像是看不清陳江的模樣一般,拿著檯燈,向著陳江湊了過來。
“陳江,看你的樣子,你好像對於來到這裡,並不害怕啊!”
陳江繼續閉著眼睛,反問道:“我行得端坐得正,我為什麼要害怕?”
付梓豪呵呵一笑。
“你沒有犯法?”
付梓豪揪著陳江的頭髮,將檯燈繼續對著陳江的眼睛。
“小子,都到這地方了,你難道還沒有開竅嗎?
你有沒有犯法,那是你說了算的嗎?
那得我們說了算!”
任梓豪繼續說道:“現在,我給你最後一個機會。
如果你能如實地向我們交代,你昨晚是如何與死者付梓豪打架鬥毆的全部過程,我可以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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