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279章 欺騙 (第1/2頁)

加入書籤

“喏!”

馬原聽了李言的話,很快便走了出去。

翌日。

李言便收到了一大堆御史遞上來的奏章,這些都是御史自己請命,要求去各地進行巡察的奏章。

看著這些奏章,李言知道,他昨天說的話起作用了。

昨天李言的那一番話,其實就是在告訴御史,想要在字典上面署名,可以啊,但是,讓你出了名,總得要回報一下吧。

而李言要御史們的回報,便是讓御史去各地進行巡察。

以往,朝廷每年也會派遣御史前往各地進行巡察。

這些御史的主要責任是,察查地方官員有沒有貪汙受賄,有沒有魚肉百姓,同時,御史也會在巡察過程當中,看一看民間的一些問題。

但是,以往朝廷派遣御史前去各地進行巡察的話,御史臺的御史,其實並沒有多少人是願意的。

首先,巡察御史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

作為巡察御史,你既然出去幹巡察這活了,那麼,肯定要有成績。

秦國的律法規定,想要升職加薪,就得幹出正向業績。

秦國會將官員一年的表現進行打分,大致分為上佳,上,平,下,四個等級。

一名官員如果可以連續三年取得上佳的政績,那麼,便可以破格進行提拔。

比如說,一名縣令,按照秦國的規定,其的任期是五年。

在五年縣令的任期內,如果沒有範大的錯誤,那麼,五年後,一般會進行平調或者是稍微上調。

比如說,從下縣調到上縣。

但是,如果其可以連續三年取得上佳的政績,那麼,其便可以不用滿五年任期,可以直接在任期內進行上調。

而御史想要升級 也得有業績,在秦國,如果你連續五年的評價都是平級,可是要被貶官的。

雖然並不會一擼到底。

可是,當巡察御史,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秦國的官員以保舉製為主。

你如果處罰了一名地方官,得罪的可不單單只是地方官,還有保舉其的中央官員。

所以,在大多數時候,被派到各地擔任巡察御史的御史,並不會十分賣力的幹活。

但是,李言昨天以名誘惑御史,那麼,對於這些想青史留名的御史來說,這樣的機會可謂是千載難逢。

這才有了今天御史們主動上奏,希望擔任巡察御史。

對於這些御史的請求,李言沒有拒絕,很快便將二十多名御史的請求一一回復。

李言將二十多名御史,大多數派往了蜀地。

畢竟,接下來秦國的戰略重心需要南移,為攻楚做好準備。

李言需要對蜀地進行一次大範圍的清理,保證蜀地官員可以在不久的將來,承擔起伐楚期間的支撐。

處理好御史的問題,李言又把晏明,方賢太等幾名軍方將領叫了過來。

……

六月二十七日。

李言在主持完夏祭的當天,秦國再度集結大軍。

晏明,方賢太率領十二萬秦國前往秦魏邊境。

加上原先便佈置在秦魏邊境的秦軍,秦國集結了超過二十萬大軍,陳兵於秦魏邊境之地。

而魏國也在第一時間向西集結大軍。

秦魏兩國的舉動著實是出乎其他國家的預料。

畢竟,不久前,其他國家還得到,秦,魏 隨三國在舉辦會盟 。

儘管說,其他國家尚不清楚秦,魏 隨三國會盟的具體情況。

但是,在其他國家眼裡,已經預設秦,魏,隨三國此時已經是聯盟了。

畢竟,三國皇帝一起會面,大機率是談妥了。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