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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摩擦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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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林朵朵和小楊也算是成功完成了這次的任務,不但得到了上級的表揚。

因為他們找出來了小漁村這麼多年來的問題,就連當地的農民也得到了務工的機會。

算是給當地帶來了不錯的發展,而林朵朵他們的任務也是陰差陽錯的圓滿完成。

劉主任那是一點都不吝嗇自己的誇獎,表示林朵朵做事十分的細心。

第一個任務就完成了,這麼出色,隨後又遞給了林朵朵另外一本。

還是當初他二選一放棄掉的那個專案,鑑於他完成的速度太快,搞得這個任務還沒有人接手,兜兜轉轉又到了他的手中。

林朵朵當然沒什麼意見,之前是覺得自己可能一下子負責不了兩個任務。

這回既然解決了,那麼帶領兩個村子共同致富,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而葉凡這邊,他們這裡也得到了巨大的進展,他們的衛星,不出三年的時間,應該就能夠發射到空間站。

而現在國家正在與老美那邊扯皮,對方死活都不讓他們花國加入空間站。

在國際航天領域的舞臺上,我國懷著對探索太空的熱忱和對科學合作的期待,滿心希望能夠加入國際空間站。

然而,老美卻展現出了狹隘的態度,死活不同意我國的加入請求。

老美憑藉其在國際舞臺上的影響力,積極推動一系列針對性的條約,試圖以此為枷鎖,束縛該國邁向太空探索的腳步。

這些條約如同一道道無形的屏障,無情地阻擋著該國參與國際空間站合作的道路。

其中的內容更是,絲毫不給他們花國一條活路。

條約上面更是處處針對我國。

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應為所有國家謀福利和利益,不論其經濟或科學發展程度如何。

所有國家可在平等、不受任何歧視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自由進入天體的一切區域,並有對外層空間進行科學考察的自由,各國要促進並鼓勵這種考察的國際合作。

各國不得透過主權要求、使用或佔領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措施,把外層空間據為己有。

各締約國在進行外空活動時,應遵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和了解。

保證不在繞地球軌道放置任何攜帶核武器或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實體,

不在天體配置這種武器,必須把月球和其他天體絕對用於和平目的,禁止在天體建立軍事基地、設施和工事,禁止在天體試驗任何型別的武器以及進行軍事演習,

但不禁止使用軍事人員進行科學研究或把軍事人員用於其他和平目的,也不禁止使用為和平探索月球和其他天體所必須的器材裝置。

各締約國應把宇宙航行員視為人類派往外層空間的使節,在宇宙航行員發生意外、遇難、或在另一締約國境內、公海緊急降落等情況下,各締約國應向他們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宇宙航行員緊急降落後,應立即、安全地被交還給他們宇宙飛行器的登記國家。

在外層空間和天體進行活動時,任一締約國的宇宙航行員應向其他締約國的宇宙航行員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各締約國應把其在外層空間所發現的能對宇宙航行員生命或健康構成危險的任何現象,立即通知給其他締約國或聯合國秘書長。

…………

這可把出面交涉的人員氣壞了,只有收到這個訊息的葉凡笑的大聲。

他才不稀罕老美同意不同意,不就是空間站嗎?他們國家自己建就是了。

這些條約到最後還不是會制裁的是他們自己,等到以後有他們哭的。

特別是想到以後他們的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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