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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該讓別人難伸腳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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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毫無底線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葛明蘭在單位勉強也算得上中層幹部,還是聽說過國務院去年底頒佈,今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公司法》,但說到經營權承包與業務合作,到底什麼區別,她就搞不清楚了。

只是蕭良一個多月前剛遭遇這麼大的事,卻沒有一點停頓、緩衝,就緊接從單位停薪留職,調到果汁廠任職,還承包庫存銷售跑到錫江,一去就一個多月沒見人影;現在好不容易回一趟家,馬不停蹄又要註冊新公司,又要承接果汁廠的銷售,又要上新產品,葛明蘭怎麼可能適應得了?

她腦海裡盤旋了半天,還是沒有搞清楚有註冊成立新公司的必要,下意識問道:

“你現在手裡到底有多少錢,這麼折騰?”

“到八月中旬,我們基本能將廠裡現有的庫存都清掉,我個人大約能有七十萬銷售獎勵轉入新公司,”蕭良說道,“而且是完全合法合規的……”

“這麼多?”

葛明蘭瞪大眼睛看了蕭良好一會兒,有些磕磕巴巴問道,

“這次去錫江,加上你不是有十個人嗎,他們都分多少?”

“整件事都是我兜底啊,當然我個人要佔大頭,他們總共也能分七十來萬吧,不過他們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直接拿到手的錢還要少一些。我用新公司的名義籤一份代理協議,可以將銷售獎勵轉成公司收入,暫時可以免除這部分個人所得稅。”蕭良說道。

葛明蘭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就算丈夫仕途坎坷,但他們家在東洲市也不能算是普通家庭,半輩子才攢下多少錢?

“陳書記進去,認定的金額都不到二十萬吧?”葛明蘭看向丈夫,說道,“難怪現在是個人都削尖腦袋想著下海經商,陳書記那麼高的職務,最後就因為這二十萬,說進去就進去了!”

蕭長華沒有提陳年舊事,拍了拍妻子的手背說道:

“如果說不到兩個月,就能合法合規賺到七十萬,這個桃子也確實是誘人得厲害,很難說不會引起他人的覬覦。這個兒子翅膀是硬了,我是教訓不了,你還要接著教訓?”

“老大、老小,是我跟哪個野漢子生下來?合轍就我樂意教訓他們,跟你沒關係是不?”葛明蘭朝丈夫撒性子不帶猶豫的,嗔怪道,“再說,有七十萬做啥事不好,為什麼還要硬湊到那爛泥坑裡去?”

不管怎麼說,六月上旬發生的事,怎麼都叫人心有餘悸,葛明蘭下意識就希望小兒子蕭良能遠遠躲開雲社,從此不要跟雲社鎮再有瓜葛。

她之前就有考慮蕭良工作調動的事。

“好啦,你也不用太操心了,”蕭長華勸妻子道,“我們這兩年沒有怎麼關注蕭良在鄉鎮的工作狀況,雲社那個地方是複雜了一些,但蕭良好歹也自己應付過去了。時間也不早了,你先去休息吧……”

勸妻子先回房間休息,蕭長華點上一支菸吸了兩口,問蕭良:“雲社除了有果汁廠這個基礎外,你還有什麼考慮?”

“除非徹底蜷著縮著,要不然在有些人眼裡,我們伸一下腿,或者哪個眼色不對,都是錯,”蕭良輕籲一口氣,說道,“當然,也可能是換一種活法,就是讓這些人在我們面前,伸一下腿,遞個眼色都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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