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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投案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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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審訊,同時將當事人、證人都找過來進一步核實之前所做的筆錄,都是理所當然之事。

要不然,還是要將當事人、證人傳喚到縣公安局重新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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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冤枉的。那天我再次審計了南亭村委及果汁廠的賬,原本要回鎮上,是杜學兵臨時趕過來,硬拉著在村裡喝酒,肖裕軍、何紅陪同,我推辭不了。杜學兵、肖裕軍輪番灌我酒,我酒量不行,被他們灌了一斤多白酒,之後發生什麼事就全然不知,醒過來時,就發現何紅躺在身邊。這些在派出所之前做的筆錄裡都有,我醒過來就推開何紅,穿好衣衫要離開何紅家,沒想到肖裕軍早守在院子外,逮住我就拳打腳踢,就說我強姦何紅……”

“你既然認為自己是冤枉的,為何要從車禍現場逃走?”

“可能是怕何紅與肖裕軍陷害我,自己又沒有辦法說清楚,也可能是車禍發生後,我腦子一熱,就跑了。當時我腦子很亂,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逃跑。不過,我在隔壁鎮躲了三四天,漸漸想明白過來了,逃避不是辦法,就跑回雲社投案自首來了。”

“你將你這幾天逃跑、躲藏以及如何找到袁隊長投案自首的經過,詳細說一遍。”

“我當夜翻過宿雲山,到宿城鎮西搭車回到東洲市裡,打電話到家裡,知道隋警官你在我家裡等著。我不想我爸媽看到我被警察帶走的樣子,就謊稱人在雲社,當時是真想回到雲社找隋警官你投案自首,不是騙隋警官你。不過,在回雲社的路上,我又猶豫了,怕問題說不清楚,就臨時改道去了宿城鎮,在街口的雲青旅館住了下來。之後想想又不甘心,想回雲社找被陷害的證據,左思右想,最後還是鼓足勇氣找袁隊長、隋警官投案自首……”

“你要為你所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任。你看看筆錄,要是沒有問題,你在每一頁上都簽上字。”

隋婧將筆錄遞給蕭良,看著他戴著手銬艱難的翻看筆錄,在確認無誤後,才接過鋼筆在每一頁筆錄上都簽好字。

何紅、肖裕軍以及杜學兵等人也相繼被傳喚到派出所,核實他們之前所做的筆錄,都是大同小異,沒有太大的區別,甚至他們有時間進一步串供,說辭更為嚴謹。

即便有一些矛盾的地方,他們也推說突然遇到這樣的事情,腦子有些混亂,可能講述有些顛倒。

袁文海胳膊打個石膏,派出所這邊也只有錢海雲一名在編民警要負責日常工作,所有筆錄都得由隋婧親自去做,一直忙得太陽西斜,才將新的筆錄做完。

這時候縣公安局安排的警車趕到雲社。

九四年整個縣公安局就沒有幾輛警車,還有一輛毀於車禍,可謂損失巨大。

臨上警車前,蕭良留戀的看了一眼天際的晚霞,像一團火在山巔之上熊熊燃燒。

“汪興民書記剛打電話過來,說是鎮上緊急開過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就南亭果汁廠所涉及的問題直接向縣公安局報警,請經偵隊介入調查。不過,問題要查清楚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肖裕軍是不是因為這個指使何紅對你進行陷害,局裡也需要根據現有的一些證據進行綜合研判,”

袁文海也坐警車回縣裡,見蕭良遲遲不上警車,拿鎮上還沒有對外公開的訊息安慰他,

“你們搞到那些證據,又不願說清楚來源,只說是路上撿到的,核查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蕭良笑了笑,朝在派出所乾等一天的他爸、他哥揮了揮手。

袁文海跟他妻子成霞都要回縣裡,警車坐不下太多人,他爸、他哥要另外找車跟著去縣裡——蕭良想他爸、他哥回去等訊息就行,但知道他們也不可能放得下心來。

「連更十七章,好累,任務暫時完成,再次感謝熱情捧場的兄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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