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如果道歉有用,那警察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第1/2頁)
作偽證?
張有德竟然作偽證?
院長和那名護士聽到這話,都大為震驚。
在龍國,作偽證跟受賄同樣是大罪呀!
因為作偽證是直接妨礙司法公正,這是絕對不能饒恕的。
更何況,要是因為作偽證而影響的事情很大,
那可就要判重刑了!
真沒想到,這張有德平時看著斯斯文文的,竟然是個斯文敗類,竟敢幹出這樣的事情來!
事到如今,院長也不用再顧及張有德的臉面,直接對他大罵道:
“張有德!你個畜生!竟敢作偽證!龍國的法律豈是你能夠隨意踐踏的!”
“你這是不把龍國的司法機關放在眼裡,不把龍國的法律放在眼裡!”
“在法律面前你都做不到誠信,更何況其他事情!”
“你的所作所為,我一定要寫進你的檔案裡,這個汙點,要跟你一輩子!”
醫院是單位機關,不管哪家醫院,入職前都必須要看個人檔案。
尤其是醫生這個職位,關係到成千上萬病人的性命,
要是檔案上有汙點,醫院是絕對不會錄用的。
院長之所以一直強調要寫進檔案,正是考慮到這點。
這樣的人渣敗類,即使離開了濱海人民醫院,也絕不能讓他去其他醫院繼續禍害別人!
而此時的張有德,已經徹底慌了。
先不說自己被醫院開除、檔案留有汙點、以後都不能從醫這事,
光是眼前這事,就夠麻煩的了!
當警察一提到作偽證這事,張有德立刻就明白是怎麼回事。
肯定是當初舉報張辰的事敗露了!
否則警察是不會知道這事的!
更嚴重的是,當時這件事結束後,王可倫成功拿到藥方,
為了感謝大家,還特地給了所有人一筆封口費,讓大家千萬別把這事給說出去。
這當中,自然也是有張有德的一份。
而這筆錢,王可倫是透過銀行轉賬給到大家的,
也就是說,只要警察去查,就一定有一筆轉賬記錄在。
這不妥妥的犯罪證據嘛!
可讓張有德想不明白的是,
按道理,大家既然都收了封口費,是不會輕易把這事給說出去的。
要知道,這事一旦暴露,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逃不掉。
沒有人會傻到連這點道理都不懂。
既然這樣,那事情是怎麼被警察知道的呢?
碰到這種事情,張有德首先想到王可倫。
因為這一切全都是他主謀,而且王家在濱海勢力這麼大,
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把這事給壓下去。
沒錯!
找王可倫幫忙,讓他把自己也一起給撈出來!
張有德下意識地掏出手機,想給王可倫打電話,
卻不料,手機剛拿出來,就被警察一把給搶了過來!
張有德連忙說道:
“警察同志,這當中肯定有什麼誤會。”
“這樣,你讓我打個電話,打完電話後你們就知道是誤會了!”
在張有德看來,只要王家出面,幫忙找人運作一下,
上面領導壓下來,眼前的這幾個警察自然就不敢抓自己了。
這跟很多人被查酒駕一個道理,遇到交警,死活不肯吹氣,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叫人。
然而,警察卻是冷笑一聲:
“怎麼?想給王可倫打電話嗎?”
“實話告訴你,王可倫現在已經在我們警局裡了!”
“我勸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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