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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兩難的抉擇(多謝書友紙花船捧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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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堂皆驚!

所有人都把目光聚集到了楊震手中那塊腰牌之上,個個臉上都是驚訝的表情,就連他是怎麼站起身來的,都沒有人注意到了。

不過有一點羅照南是可以確信的,那塊錦衣衛腰牌是真的,也就是說楊震確實如其所言是錦衣衛的密探。不過隨之而來的是另一個疑問:既然他是錦衣衛的人,為什麼要來自己這兒告狀呢?

錦衣衛是獨立於大明整個司法體系之外的存在,他們辦案向來自行其是,只要有所謂的證據就會拿人,上自朝廷大員,下到販夫走卒,就沒有他們不敢抓的。可今天,這個叫楊震的怎麼就隱瞞了自身身份,把狀告到這裡來了?

是因為他年資尚淺經驗不足,才做出這等事情來?也不對哪,從他剛才的應答來看,他雖然年輕卻頗有膽識與能力,絕不是那樣的人。何況,即便他不知該如何處置手中的證據,也大可向自家的上司請示,更不會來提刑司了。

“難道說……這是錦衣衛他們設下的一個陷阱?”羅照南的念頭轉得極快,一下就想到了某個最為合理的解釋。

而似乎是為了印證他這一推斷,楊震又說道:“好叫你們知道,我們已將這些罪證上報北京了。想必不消幾日,京城也會有所處置。”

果然如此!羅照南心中既感憤怒,又帶著慶幸。錦衣衛這麼做就是在給自己挖坑了,如果他在本案上包庇了胡霖等人,一旦京城真開始了查察,只怕他也會被視為胡霖同黨,那接下來可不妙哪。好在這個年輕人還不夠沉得住氣,被自己用板子一嚇就把底都給透了出來,如此他就有選擇了。

當然,現在再想以剛才的理由追究楊震早已不現實。羅照南只得道:“即便你真是錦衣衛的人,但既然來我提刑司告官,還是要遵循律法行事的。只是你手頭上提供的這些證據,想定幾名官員的罪是做不到的,無論去哪都一樣。”言下之意,就是希望楊震能拿出更多證據來了,至於剛才還提到的他擅闖衙門的事,羅照南就當根本不存在了。

楊震點了下頭:“我還有一樣證據。”說著便從懷裡取出了那兩錠官銀,交人呈了上去:“這是我從花知府,以及丁飛從胡霖那兒取來的官銀,我是說從他們的私庫裡取出來的。”如今已是他取得了主動,索性就把兩錠銀子分到了兩人的頭上。

“……嗯?”羅照南拿過兩錠銀子仔細看了起來,見其底部都有“大明隆慶五年鑄”“湖廣府庫”等字樣,心中就是一凜,這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大明朝雖然已准許民間可用白銀交易,但一般流通的還只是散碎銀子,只有官府為了運輸方便才會鑄造五十兩以上的官銀。而有一些官銀又是徹底不在市面上流通的,一般只存放在各省府庫之中,並被打上了不同的印記。

這些銀子從成色到重量都要遠遠超過民間同量的碎銀,往往一錠五十兩的官銀可以換取市面銀兩六七十兩。這就出現了某些官員借職務之便以碎換整的行為。前期因為律法嚴明,這樣的事情出得倒也不太多,但隨著時間推移,官場上的人越來越貪,膽子越來越大,做這些事情的人就多了。有那膽大包天的,甚至不是換,而是直接盜取,事後若沒人查也就罷了,不然就把罪名推到看守庫房的人頭上,著實是當時的一大弊病。

對此,羅照南自然也是有所耳聞的。現在看著手中的兩錠官銀,就知道這次的事情再不可能糊弄過去了。

倘若換了個普通百姓,拿出這樣的證據來他還可以問句對方是怎麼得來的銀子,甚至可以直接說他是盜的府庫官銀,如此罪名就落到了百姓頭上。可現在楊震亮出錦衣衛的身份,情況就不同了。在他人眼中錦衣衛手眼通天,自然有的是辦法從那兩位大人手中獲得銀子。

楊震可不知道銀子上也有這許多的講究,更不清楚若非自己謊稱錦衣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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