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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渣男回國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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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伊人面前理直氣壯的說:“媽媽,你生了我就得養我,現在我的生存得不到保障,你就應該出錢支援我。”鄭光看不下去了,指著李松咬牙切齒道:“李松,這就是你教育的孩子,別說伊人姐已經沒有義務管你們了,就算有,哪來的那麼多理所應當,伊人姐需要人幫助的時候你們在哪裡了,這麼多年來,你們爺倆是給我伊人姐一聲問候啊,還是幫她做過一件事呀。孩子,我告訴你,你媽媽已經給了你300萬的撫養費了,這些錢如果全部用在你的身上,你在國外成年以後都用不了,這錢是讓你的父親給敗光了,要是要的話你只能找他,如果沒錢打官司,看在你媽媽的面子上,叔叔我給你出,現在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跟著你那不負責任的父親回你的天堂國去,二是變更監護權跟著你的媽媽生活,別無二法,你媽媽這有當年的判決書,所有的權利義務已經明明白白的寫在紙上了,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要和我們談你們天堂國的什麼狗屁法律,在華國不好使。”“但是我在m國生活習慣了,我不願意回來。”澍玏語氣有些緩和了。“你在哪裡生活,過的慣與不慣這是你的事,和我們無關,現在是你的媽媽可憐你,想幫你,不是你想怎樣的事情。”董浩語氣生硬的說。

周伊人一直在抹眼淚,她看著9年未見的兒子,心裡五味雜陳不知道如何是好,簡直就是一團亂麻,和她馳騁商海的女強人形象判若兩人。“你可以起訴你的媽媽,但是我會負責任的告訴你,結局只有一個——失敗,這些年來你一直是你媽媽心中的痛,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看著你的媽媽縱容你的無知和不明是非。李先生,如果你放棄兒子的撫養權,讓兒子和伊人姐一起生活,我們會考慮給你一些錢讓你最起碼有活下去的基礎,這是我們最大的讓步,你自己考慮吧。你和兒子可以商量商量,我們也不強求你們立刻做出決定。”

晚上,周伊人告訴董浩,李松打算放棄兒子的監護權,讓兒子在國內生活,但是他需要50萬元,董浩立刻就急了,告訴周伊人最多給李松20萬,多一分也沒有。如果行,明天就去律師事務所辦手續,不行就讓他自生自滅吧。

第二天早晨,周伊人說李松接受條件,讓董浩跟著一起去辦手續。周伊人帶著自己的法務和董浩一行人到了律師事務所,手續很快辦完,同時,律師建議周伊人去派出所做個報備,不允許李松以後再打擾周伊人的生活,否則李松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報備完畢,周伊人拉著兒子的手向自己的車走去,而澍玏一邊走一邊回頭看孑然一身的李松,好像是在和過去作別,又好像在徵詢李松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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