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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把朱皇帝當牛馬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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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快了那麼一點兒,就是原本只能一天修一丈多的路,在有了沙漿混凝土之後已經可以每天修兩丈。

從寧陽縣到兗州府的距離大概是五十里左右,換算下來就是七千多丈。

如果按照楊少峰原本的想法,整條路寬十丈左右,工期說不定要拖到大明唱涼涼的那天。

哪怕是按照現在一丈寬的修法,整條路也得二十多年才能修完。

楊少峰楊大知縣斜靠在躺椅上,整個人都是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自己有二十年的時間去修路,可是自己能當二十年的知縣嗎?

越想越覺得寧陽縣缺人,楊少峰忽然想到一句話,然後就從躺椅上竄起身,一頭扎進了書房裡。

某位著名的墮落文人雪之先生曾經說過,真正會做官的人使喚領導,不會做官的人只能被領導使喚。

對於現在的楊大知縣而言,自己最頂層的領導就是朱重八朱皇帝,倘若不把朱皇帝拿來使喚,那自己這個官豈不是白做了?

所以,楊少峰直接攤開書寫奏本的紙張,開始揮毫潑墨。

“兗州府寧陽縣知縣楊、謹奏為修路缺丁。其因:寧陽縣道路年久失修,每遇雨水則泥濘難行……請撥陣前所俘韃虜、他地發配丁犯為勞工往寧陽修路,以贖其罪。”

“以上自兗字起,自罪字止,計字二百零三個,紙貳張。”

“謹奏。”

“洪武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寧陽縣衙門臣楊少峰。”

按照明初奏本的定製,奏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四格、抬頭二字、平行寫二十二字,一頁奏本大概能寫一百三十二個字,開篇第一行要表明身份,以“謹奏為”三個字做為開端,其中“為”字指的是為什麼事情上奏,下面就開始寫原因。

大概是為了防止被人篡改,奏本後面還要註明這份奏本一共有多少字,從哪個字開始,到哪個字結束,一共用了幾張紙,這些都要在奏本後面寫明。

等到墨跡乾透,楊少峰便將奏本裝好,直接拿去交給了跛五,讓跛五安排人把奏本送到通政司。

只要朱重八朱皇帝同意把徐達和常遇春手下的那些俘虜、其他地方官府判了流放的丁犯送一部分過來,寧陽縣修路的進度就能大大加快。

瞧著跛五遠去的背影,楊少峰不免自得的在心裡想著:“老朱想把我楊某人當牛馬,殊不知我楊某人也能把他老朱當牛馬。”

“這叫什麼?”

“我和老朱共軛牛馬?”

“無所謂了,趁著老朱還沒當上我楊某人的老丈人,先可勁折騰折騰他才是正經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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