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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奈何為女子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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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屋內,太史慈有些尷尬看了眼張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親前腳剛離開,他後腳便跟著走,似乎有點欲蓋彌彰,可這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他真覺得很不合適。

這幾日,他閒暇時多在谷中溜達,無論男女老少,說起阿茉無不崇敬愛戴,能讓所有人都喜歡,可見她人品之貴重。

他也聽說了去年發生在谷口之事,為救萬餘老弱,親自領兵出寨殺敵,差點命喪麴義箭下,還有殺匈奴、鮮卑,救回眾多漢民,這一樁樁一件件,足可說明,阿茉之仁義膽識,遠勝當世多數為官為將者。

還有她搗騰的英格蘭長弓、甚至馬蹄鐵,皆是他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甚至於對陣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開始讓輔卒試著操練什麼鴛鴦陣。

以十一人為陣,最前一個舉旗隊長,後方對稱列有一長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長槍、二鏜鈀和二弓弩。

鴛鴦陣計程車兵不需要像斬馬刀手和長弓手那樣,必須要有十分強壯的體魄才能入選,寨中輔卒即可操練,各種兵器分工明確,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種操作,熟練配合,對付三四倍多的敵人,也可輕易取勝。

金鷹衛騎兵、長弓手、鴛鴦陣隊,他覺得,如果能把這些人數擴到五萬左右,幾乎可無敵於天下。

這般忠義禮智信齊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腦塗地效忠,可惜為女子,又掛名黑山賊寇之下,要讓他為賊,實是為難。

太史慈輕嘆口氣,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親心裡打的什麼主意,他其實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這樣優秀的女子,絕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麼藉口離開,張茉先站了起來,“子義兄,你坐會兒,我去幫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們也喊來一起吃飯。”

張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絕不能用感情來欺騙,這是她的底線。

“阿茉……”

張茉剛走到門口,太史慈在後面叫住她。

他走近兩步,猶豫了一瞬,開口道:“阿茉待我母之心,慈甚為感激,只是……我本為避禍而來,待時過境遷,還是要離開。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婦人一樣即可,不必特殊照顧,等新屋舍起好,便讓母親搬出驀然居。”

阿茉想招攬自己,他是知道的,既然不可能留下為賊,還是先把話說清楚,省得將來要走的時候她難過。

“我知道,子義兄能幫我訓練弓手,我已感激不盡,不敢強求其他,來日你若有更好去處,自去就是,現在只當我們是僱傭關係,你為我訓練長弓手,我付你酬勞。”

她停頓了一會兒又道,“至於我待阿母好,開始誠然有幾分拉攏你之意,但數日相處下來,她把我當女兒疼愛,我也是打心底裡喜歡她。不怕你笑話,我其實最想做個尋常人家的小女兒,膩在母親懷裡撒嬌……”

能做個無憂無慮、快快樂樂的小女子,誰還願意過刀口舔血的日子?去年麴義兵臨城下,月前關口抵禦胡人,她是真的怕得要死。

太史慈不解地看著她,“你其實不必如此,我聽安仁說,王家待你如親生,卻為何要在此招納賊寇?回家好好做個世家女不好嗎?”

她沉默,不說太史慈,便是安仁、許褚他們也不太理解她為何要這樣辛苦。

她這人其實很懶很沒志向的,否則前世也不會報個最冷門的考古專業,她只想畢業後去博物館安安分分當個解說員。

大學寒暑假時,大家都是拼命往社會上兼職混經驗,她卻跑去學校圖書館兼職個圖書管理員,每天整一整書,滴一滴借書的、還書的,其他時間就是埋頭看書。

這一世,她若快快樂樂做個小女兒,不做不管任歷史按照既定軌跡發展下去,王家是要被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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