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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貪官譚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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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鳳甲查閱季律。

最終給孝王定的罪名是。

剝奪王位,貶為庶民,流放雲州。

說起來與當初審判明王的差不多。

陳鳳甲多少還是有所顧忌。

畢竟是皇帝的親兒子。

輪不到自己一個外人來評頭論足。

留他一條命即可。

倘若秋帝真想要他這些兒子的命。

在看到審判結果後自然會改。

不過自己可不能提出來。

至於流放。

主要是孝王牽扯的修行錢數量太大。

此案換到任何一個官員身上。

都是死罪。

孝王定完罪後,便收押在繡衣司臨時衙署。

待到山林官譚冀審問結束後。

神都城的繡衣司們便會即刻啟程。

押往長安城。

孝王起身看向那個寫下自己罪狀的少年。

“沒想到本王還能活命。”

陳鳳甲面無表情。

對於眼前這個從曾想置自己於死地的孝王。

他沒有半點好感。

若不是公事公辦。

他早就動手瞭解此人的性命了。

孝王被帶下去後。

譚冀被兩名繡衣帶了過來。

坐下後。

譚冀當即淚流滿面,“我說!我什麼都說!”

“二位大人,我交代完後能否留我一命。”

袁尊玉冷聲道:“如實交代,本官自會斟酌。”

隨即。

譚冀把從朝廷派他來洛州山水礦脈的所有事情都交代了。

幾個月前。

山水司司主錢守找到他。

準備派遣他去洛州收回屬於朝廷的那條山水礦脈。

譚冀祖上全是尋脈點穴的高人。

到他這一輩。

才入朝為官。

曾幾何時,譚冀還是立志要做一位報效朝廷的好官。

剛入官場的他意氣風發。

可惜。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神鳳三年開始山水礦脈被朝廷交給各州後。

像他這樣的山林官就被召回山水司。

沒了山水礦脈。

他們山林官便一無是處。

唯一的出路就是外出尋脈。

走遍季朝大山大河,尋覓未被發現的礦脈。

可這麼多年。

季朝大大小小的礦脈都被他這樣的尋脈點穴的人找的差不多了。

真有漏網之魚。

也不過是一些產量極低小型礦脈。

當初跟他一起被召回山水司的山林官大部分閒不住。

都選擇了這條路。

而譚冀堅信,有朝一日。

季朝一定會收回各州的山水礦脈。

到那時,他的機會就來了。

他在山水司兢兢業業,專門做些端茶遞水的事。

若不如此。

就只能被司主叫回家等候。

美其名曰的讓他在家學習。

實則是辭退罷了。

好在譚冀在山水司裡勤快,從不與人交惡。

就這樣。

他在山水司混到神風十六年。

譚冀終於等來了自己的機會。

朝廷要收回各州的山水礦脈。

譚冀作為司裡唯一剩下的山林官,自然是第一個被派遣出去的。

所去之地。

自然就是距離中州最近的洛州。

洛州富足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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