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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這個階段一般要三年左右的時間,我實際操作時花費的時間要比這個還多,畢竟煥發藥劑涉及到的是基因層面的東西,如果不仔細,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但這部分工作有一些是在其他世界完成的,因此在現世世界裡花費的時間加起來頂多一年半。這個時間太少了,規則上倒也沒有嚴格規定時間,但太短的時間容易讓fda駁回我的申請。所以這次的申請我是用了一些小手段的,託尼和之前打工的泰坦之力公司負責人貝肖普先生,都幫了不少忙。想必很快就會有好訊息傳來。

但別以為麻煩的事情就結束了,實際上,後頭還有更耗費精力時間金錢的事情。

臨床試驗一般分為三期,並且每一期都需要提交大量的報告,獲得fda准許之後,才能進行下一階段的實驗。如果這其中某個環節出錯了,不好意思,所有投入將被打回原形,一切從頭再來,甚至哪怕是從頭再來有了改進,審查機制也只會更加嚴格。

第一期的臨床實驗大致上需要一年時間,由20至80例正常健康志願者參加。這部分實驗研究的是藥物的安全性方面,包括安全劑量範圍等等。只有本階段確定了藥物在體內的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洩、以及藥物的作用持續時間等專案,才能進行下一期。

臨床試驗第二期所需要的志願者更多,大致100到300,他們需要參與一些控制研究,以評估藥物的療效以及與其他體內的物質的相融排斥性,整個過程大概需要2年的時間。

最後一期可能要持續3年,通常需要診所和醫院1000到3000名患者參與。這個階段麻煩的倒不再是藥物研發本身的問題了,相反,與其他醫院的合作以及與數量不菲的用藥醫生溝通才是重點。而涉及到人的工作,基本上沒有不麻煩的。

如果臨床試驗非常成功,並不是藥物就能進入生產階段了。後續實驗室還要分析所有的實驗資料,只有資料能夠成功證明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之後才可以向fda提出新藥申請。

新藥申請必須包括實驗過程中所掌握的一切相關科學資訊,這個資料量和內容將是非常龐大的,稽核過程自然需要耗費大量時間。也因此,fda規定的新藥申請稽核時間是六個月。可在實際操作中,即使時間已經寬限至六個月,fda每次稽核專案時都會超過了這個期限,通常一年還算快的,兩年也很常見。

以煥發的設計理念和合成複雜程度,我只能暗暗祈禱,將來這個稽核時間別耗費上三四年就成。

稽核透過之後,這種新藥才能被醫生用於處方,才能真正批次生產。

但後續並不是就這樣結束了,我們還必須繼續向fda提交階段性報告,包括所有的不良反應和質量控制記錄等等。甚至fda如果在後續的報告中發現一些疑問,會要求做進一步的研究,以評價藥物的長期療效。

如果不是對煥發信心十足,我相信即使富豪如託尼和哈羅德,也不會大手筆注資。他們是我的朋友,幫忙併沒有什麼問題,可他們同樣也是商人,盈利才是最終目的。

好在煥發的研發實際上臻於完美,成品完成度很高,即使需要時間做臨床試驗,這個過程也會比一般的合成藥物快。畢竟,不少藥物在臨床階段會發現很多問題,從而耽擱時間,而煥發並沒有這樣的問題。所以臨床實驗的一期和二期可以混合進行,既節約時間成本,又跟系統全面。

當然,臨床試驗最重要的部分,找合作醫院還沒進行,不過這個不是現在最緊急的。

我相信煥發藥劑的效果沒有哪一家醫院、哪一個醫生能夠抵禦的了。相反,我倒是要好好挑選合作物件,名聲、規模、醫患群以及真正的醫療實力,這都是要仔細評估的條件因素。

我不希望如今都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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