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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綠寶石集團重大人事調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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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寶石集團重大人事調整。

八月時分的西南地區,烏雲密佈,時而細雨綿綿,時而雷聲隆隆,山間峽谷寒氣逼人,沒能阻擋撲鼻而來的桂花香。

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柳朝龍詐騙案”偵查階段收尾。

天府警方以詐騙罪逮捕了柳朝龍。同時,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主謀和受賄罪逮捕了韓子崴。

國家刑法中明文規定: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製造“5.28”事件的幕後細節,都被逐一挖出。

在韓子崴的授意下,市場營銷部的內勤人員陳曦芝,利用合同文字列印之際,篡改了合同主要條款。

柳朝龍在合同明知曉被篡改下,不加以阻止,故意繼續按照非常規流程履行。

以至於,使天府市綠寶石集團公司華東分公司專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延誤了華東分公司的政府扶持專案的按期進展。

華東分公司財務戚蘭娣,在付款時,察覺支付款項時存在不妥,未能在第一時間與總部財務溝通,仍然按照合同條款向乙方開具支票。

每個環節緊緊相扣,只要其中一環得到阻止,此類事件就不至於會造成這樣的殘局,真是讓人心寒。

案件基本告一段落。

茅總和相涼山董事長面面相覷。

董事長讓秘書取出了封存三個多月的“君子約定”。

這份約定只有三人知道,相涼山、茅國傑和董秘唐桂花。

董事會上,相涼山公開了“君子約定”細節。

原來,“5.28事件”發生後,人們把事件責任歸罪於金大敏和谷棽棽。

紛紛猜測谷棽棽是具體操辦經辦人,而金大敏是事件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夫妻兩人有可能共同作案,使金大敏和谷棽棽兩人蒙受多大冤屈呀。

茅總考慮到事件的複雜性,以個人的名義向董事長擔保“刀下留人”想法。

經過與相董事長約定,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暫時按常規辦理,從中繼續觀察事態的進展。

於是,解除了金大敏副總的職務,接受谷棽棽的辭呈報告,成立“5.28事件”調查組。

責令金大敏為“5.28事件”調查組組長。

照理,既然是旋渦中的當事人,必須迴避之。

然而,茅總有另一種解釋。諭之自己犯下的事,由自己解決。

茅總在培養接班人中有其獨到之處。

接班人必須在重大事件中保持清晰頭腦、公正的態度,以及能夠經受重大挫折的韌性。

記得三個月前,秘書程丹舟在與金大敏交談時說過:“一切等調查後再說”。

當時茅總讓秘書捎給金大敏這句話,秘書有點疑惑,現在回過頭來品味,這句話真有深義。

查清事件的來龍去脈。

如果這事與金大敏確實有瓜葛,則決不輕饒。

如果這事另有蹊蹺,公司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同時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這事,起起伏伏,實為對金大敏是一次壓力測試。

揭開了真相,董事會成員心服口服。

在調查組成員中,特地安排質檢部副經理蔣銘賢。

蔣銘賢三十開外,中短身材微胖,正方臉,不苟言笑,辦事認真。

此人在質檢部是董事長指定的。

有過幾次,在涉及到產品質量問題上,蔣銘賢與供應方據理力爭,不含糊,嚴格按照產品標準檢測,不當和事佬,有種六親不認鏹勁。

最讓董事長好感的一件事。

幾年前,董事長的一位朋友提供的一批產品給綠寶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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