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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悟空再提問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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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在水簾洞的入口處,一個人清淨了一盞茶的時間。

還沒有想好怎麼處理七十二洞妖王,孫悟空就已經把混世魔王以及那四個小妖給處理完了。

林夜:“沒有把那幾只妖怪給打得魂飛魄散吧?”

林夜已經預設混世魔王死定了,只是有點擔心孫悟空殺完這幾個妖怪之後,連魂魄都不願意給他們留下。

孫悟空:“師父放心,弟子一直牢記您的教誨,並沒有對這些妖怪的魂魄動手腳,放他們去輪迴投胎了。”

和之前處理其他小妖一樣,孫悟空在師父走了之後,根本不給混世魔王狡辯求饒的機會,直接一刀將混世魔王砍死,再無視四隻的小妖的哭喊聲,將他們一併砍死。

砍死之後,依舊是施展法術,用火將混世魔王和四隻小妖的屍體給燒成灰燼,挫骨揚灰了。

若不是混世魔王的修為更好,肉身的強度更大,恐怕都不用一盞茶的功夫,半盞茶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來找師父了。

“那就好,那就好。”林夜滿意的點了點頭。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實際上在天道看來這種弱肉強食是沒有什麼對與錯的,只要不是單純的為了殺而殺,殺生在天道眼中並不是什麼大錯誤。

比如人吃牲畜,妖怪吃人,這在天道眼中就是一回事,除非超出了填飽肚子的需求,否則是不會沾染多少業力的。

這確實很殘酷,特別是對人而言,這是十分殘忍的。

好在吃人或吃其他生靈的妖怪,事後因為此事被複仇,被反殺了,那也是活該,除妖之人非但不會沾染業力,甚至還能獲得功德。

這或許也是天道的一種平衡,妖怪吃人可以填飽肚子,甚至吃的多了還能提升修為,而人在除妖之後,可以獲得功德,也可以藉此提升修為,甚至是飛昇成仙。

真的是天道至公,不會偏袒任意一方的生靈。

雖然被妖怪吃的人遠遠大於被人消滅的妖怪,但考慮到兩者數量的巨大差距,安比例來說是差不多的。

天道需要的就是這樣的平衡,如果有勢力想打破這樣的平衡,天道也是不允許的。

這恐怕這就是天庭存在的價值了。

擁有強大武力的天庭,就是天道用來強制平衡天地間各種平衡關係的暴力機構。

雖然一般的殺生不被天道認為是大罪過,就算透過時間也能積攢不小的業力,天道也不會就此降下天罰,只會在該生靈死後,下地府讓判官對其的功過就行判定,對所犯業力進行處罰。

但唯有魂魄是受到天道堅決保護的,因為這是三界發展的基石,只有魂魄的總量越多,質量越好,整個世界就發展的越好。

反之,如果魂魄越來越少,整個世界就會進入凋零,就算世界的資源再多,可要沒了生靈,再多資源也是沒有意義的,都沒有生靈需要用到這些資源了,那用來存放這些資源的世界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世界就將步入死亡。

天道即世界,世界即天道,世界消亡就意味著天道也要死了。

所以在天道看來,將一個生靈打得魂飛魄散所犯下的業力,要比殺死成百上千生靈所犯下的業力還要大。

甚至還會因為一個生靈將過多生靈打得魂飛魄散而主動降下天罰,等不及這個生靈死後在地府的審判。

不過就算如此,天道一般也不會讓這罪大惡極之生靈魂飛魄散,依舊是隻取性命,再魂魄下地府進行清算,就算是讓其在十八層地獄永不超生,也不會讓其直接魂飛魄散的。

也就是說,如果孫悟空將混世魔王等一眾小妖全部殺死,本來都可以算是小功一件,可以積攢一定的功德。

可要是在殺死之餘,還將魂魄給打散了,那就是大罪過,不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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