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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姜同川案例犯罪動機反思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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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醜惡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醜惡中沒有認識到其真正根源而忘記美,使之一錯再錯不思悔改。

結果姜同川再次入獄,對他的恨夏華無須再作過多的渲洩,還是讓我們回到姜同川入獄前的生活歷程當中,對他作一下推理與分析:文章中說明,姜同川是個孤兒,由此可見,他以前的生活根本得不到家庭的溫暖與幸福,其中也佈滿了艱苦,那從小至入獄前的生活他靠的是什麼呢?其中很可能有取拙決於不正規渠道的來源;再者從文化素質和道德修養方面,他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理智的缺陷使他無法控制自己。妻子為他所做出的犧牲只能使他感到對一如既往的愛和歉意,但是對愛的理解他懂得很淺,更改變不了他二十年的生活習慣和對社會及各方面的錯誤認識,這也是導致他再次入獄的重要原因。

姜同川的第三次入獄令人感到無盡的心酸和對他無比的恨,恨他的無情,恨他的無知,恨他的罪惡靈魂的喪滅,同時也感到張翠菊無比偉大的非凡。

然而張翠菊心碎了,怎能不碎呢?但善良、真誠和愛加在起產生了無比大的力量。她一次又一次作出了使人難以忍受的善良選擇去挽救她心中那把暴風雨中的火焰。

正如文章所言:即使鐵石心腸的人,又怎不怦然動心呢?姜同川動心了;我這輩子是沒指望了。趁著年輕,你帶著孩子再尋個人家吧。這就是他動心的表白,他感到了自己給妻子的帶來的痛苦和欠下的感情債。他也可憐妻子,更愛妻子。但對自己的認識和對妻子的愛卻是消極的浮淺的。第三次被釋放後的姜同川,在最初三年的生活當中,也正說明了這一點,可是是什麼又導致他四次入獄呢?

最初的三年生活,姜同川決心洗面挽心,以報答妻子為自己的付出,並在胳膊上紋下了‘今生愛菊痴心不改“的誓言,然而他卻不知怎樣愛妻子。有過罪惡不可怕,只要不讓悔恨的淚水再重流,不讓罪惡的靈魂再復首。

漸漸地本來以不正規生活方式成長起來的姜同川,在他的頭腦中,妻子為他所作出的犧牲,與他第四次入獄前對自己的罪惡的悔恨,人是保留在一個相互平衡的位置,對妻子的愛和欠意也是一種浮淺的感情意識和感覺。生活的貧乏又激起了他心底隱納的再度增長,9年的監獄生活,所給予他的艱苦歷程、虛偽、欺騙和勾心鬥角的複雜人際關係在他的頭腦中起了相助性的副作用,再加上社會對他的嘲弄和歧視與不良因素的影響,使他對自己的經歷而感到憤憤不平,對社會的不滿和嫉妒產生了恨,更產生了極大的極復心理,對正確思想意識空虛的姜同川,將妻子規勸與法律驅之腦後。

姜同川的第四次入獄使張翠菊絕望了,但絕望中她又有了清醒的認識,那發自心底的呼喚使夏華感到心酸和憤恨。然而姜同川的第四次入獄給他帶來的又是什麼呢?張翠菊的探監路到底能走多長?難道姜同川真的就是一塊做獄的料嗎?

姜同川的四次入獄,不僅給個人和家庭帶來了悲慘的遭遇,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影響。然而能解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更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社會問題,它關鍵在於要改變罪犯的錯誤思想及解決他們的一些實際問題,使之對自己的生活和對社會各方面有一個新的正確認識。

犯罪分子在改造過程中,所受到的影響和釋放後社會給予他們的態度,對罪犯的社會生活起著重要的作用。

夏華清楚的記得,詐騙犯肖銘起,詐騙得逞後,心中卻感到一陣不祥之兆,也許是頭腦的清醒和良心的發現。肖銘起帶著兩萬元的贓款到了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對肖銘起一案,人民法院判他認罪 態度較好,並能投案自首,對他從輕處理,判他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莊嚴的鳴聲迴盪在肖銘起的耳畔,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悔恨,是感激匯成一股發自內的暖流,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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