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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打不過就加入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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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會死。

區別只是死在何時,何地,為何而死。

拋開從生到死這中間或漫長或短暫的過程不談,只看開始和結束的話。

人這一生,活著就好像就是為了在某一時刻,以某種方式去死一樣。

我叫錢成,一無所成的成。

我要死了,死在這可笑的魂卡售賣店外。

我不想死,或者說不想死在這樣一個地方,以這樣一種方式。

雖然在我枯燥乏味的人生中,很多時候都會有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也在無數孤寂的夜晚裡,想過與其這樣活著,還不如去死。

但我終究是在這個世上,苟活了二十八個年頭。

這樣的年紀,放在各種小說動漫裡,是做不成主角的。

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年少有為彷彿成了人生的唯一正解。好像不在二十多歲的年紀裡,幹出一番事業,就只能度過相對失敗的人生。

可年少的時光又總是過得很快。從十八到二十八,一晃而過。

我沒能幹出一番事業。

這很正常,若非有祖父輩的餘蔭,多少人能在這個年紀裡幹成些什麼事呢?

人生百年,還不到三十歲的我便已經覺得自己很老了,老到不管再去學什麼做什麼,都已然太遲。

這種遲不是學了做了也無用的遲,而是若能早些年去學去做,該有多好的遲。

這讓我感到焦慮。

又在焦慮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如同命運長河中隨波逐流的魚兒,被裹挾著奔向命定的終點。

一眼就能望見盡頭的未來,便已經沒有了未來。

這樣碌碌無為又充滿波折的人生,又像是在玩著一款內卷極其嚴重的遊戲。講道理確實是在同一個起跑線,大家都是光溜溜的進來。

只是有人開服大力氪金,你氪不起。

只是有人抽卡十連雙黃,你吃保底。

只是有人資源精打細算,你全浪費。

玩什麼?

主打一個陪伴被人玩而已。

下賤的是,認為活著不過等死的我,此刻真的接近死亡。又覺得死在二十八歲這樣的年紀,是不是太年輕了。

年輕到好像一切都還有無限可能。

年輕到我還不能如垂暮之人那般,坦然的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死亡。

我不能死。

至少不能如此潦草地死在這一刻,成為明天新聞上寥寥幾筆帶過的,那幾位在搶劫中不幸喪生的魂卡店店員之一。

甚至連個姓名都不會被提及。沒有必要,更不會有人在意。

這不應當,但我沒得選。

“一個月拿幾百塊錢的工資,你玩什麼命啊。”

對我說這話的二愣子,顯然是誤會我了。

人總是依賴於自己的認知和看法,而又被此束縛,這樣往往都活在誤會之中。

所以他死了,我殺的。

生於誤會,死於誤會,倒也算的上詩意。

但正如他所言,我自然不會選擇跟這些傢伙們玩命。

畢竟我只是一個小小的魂卡店店員,又不是這家店的老闆。店被搶了損失再大,也與我無關。

我只不過是在攝像頭被打爆了的第一時間裡,犯了個錯。

人,都會犯錯。

我沒有像周圍的人群那樣,哭天喊地著四散而逃。而是異常冷靜地以最快速度轉身開啟了身後上鎖的櫃門,將店裡最貴的幾張魂卡拿了出來。

然後,再準備哭天喊地著四散而逃。

我沒有逃掉。

我還不夠快,也不夠冷靜。

一個插鑰匙的簡單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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