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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想負責?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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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時悅做完筆錄,一個人坐在冰冷的座椅上。

大概是昨晚的酒勁還沒過,衝動之後神經一刺激,她整個人處於遊離狀態。

直到許越林走過來,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折身蹲在她身前,“走吧,悅悅。”

猝不及防的嚇得她往後縮,抬頭看見了穿警服的大哥,才意識到這是在警局。

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這位警察先說了:“你們倆可以回去了,情侶倆吵個架,多大點事兒。”

什麼?怎麼成情侶吵架了。她當時報的是私闖民宅。

“不是,我們不是情侶。”念時悅否認道。

警察老道的和稀泥:“現在不是,等會就是了,情侶分分合合正常。”

“……”

如此堅決的話語念時悅很快明悟過來。

在這個社會,只要冠上了情侶或者夫妻這層關係,就有理由潛移默化的大事化了。

更何況許越林有強大的背景,這個有權有勢的公子哥,只要他沒殺人放火,根本拿他沒辦法,甚至幹了也可能逃避法律責任。

思此,她打心底裡起了股絕望的涼意。

許越林看了眼她空洞的表情,慢慢站了起來,回頭對人說:“麻煩您了。”

警官直了直腰板,看起來對他畢恭畢敬,一臉堆著笑:“哪稱得上麻煩,應該做的。”

果然。

密匝匝的烏雲匯聚,天色陰沉的也不知道是要下場大雨還是飄一場雪。

反正念時悅心裡正在下冰雹。

她身心俱涼的走出來,一眼看見有臺勞斯萊斯大大方方的停在了警察局私用的停車位。

許越林走在她身後,“你想去哪,我送你過去。”

來這裡之前他注意到她挎了個大包像是要去哪逃難。

事到如今,他還是這麼若無其事。念時悅才真正感到了他的可怕。

她用一種異常平靜的口氣說:“送我去單位吧。”

許越林神色閃過驚喜:“好,我送你過去。”

再次坐進這臺豪車裡,已然是另一種心情。

一種想要同歸於盡的心情。

當然,念時悅不會那麼衝動,為了一個瘋子葬送自己。

在他送自己到單位後,她隨即打了車去林姿家,抱著林姿大哭起來。

林姿一邊痛罵一邊安慰她,“欺人太甚了!沒事咱不怕他,別忘了我們是記者,大不了抓黑料曝光他。”

念時悅哭得稀里嘩啦,還能分析情勢,她拿紙擤了擤鼻涕,“他現在是臺裡的金主,稽核不會讓過的。”

“……”

這倒是,林姿嘆了口氣。

被普通男人纏上都難甩,何況許越林這種富家少爺。

想到這一層,林姿磨著牙根說:“要我說你就把梁斯澤拿下,是他朋友不是更好,氣死他。”

念時悅眼眶掛著眼珠呆住了,有那麼點認可她這個說法。但很快良心又佔了上風,抽搭著吐字:“不…行,這不是讓人兄弟反目嘛。”

林姿頓了一下,說:“誰知道他們是不是真朋友。”

這時,門外有人喊了聲,“姿姿,帶時悅出來吃水果。”

“噢!來了!”

“好啦,別哭了。”林姿給她擦眼淚,“外面有你喜歡的橙子,吃一吃心情就好了。”

念時悅吸了吸鼻子,噘著嘴嗯了一聲,“我洗把臉再出去。”

林姿看著這張淚眼婆娑的漂亮臉蛋,眼睛紅的跟兔子似的,她玩笑道:“是要洗洗,不然我媽以為你出什麼大事了。”

說的對,至少沒出什麼難堪的事。

念時悅定了定神從床尾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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