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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拿什麼還錢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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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臣說的很淡定,說自己還有幾個備選方案,比如讓煤炭局出面,向全縣的小煤窯每家借兩萬元,比如請縣委書記給幾個有錢的縣屬企業打個招呼,臨時挪用點資金。

但是,這些方案都是臨時應急措施,解決不了根本問題,而且時間上不一定來得及,所以,他還是希望我能伸出援手,在兩天之內,籌集到應該給死者家屬支付的賠償金,把寶龍礦接到自己手裡,繼續經營下去。

他分析了我接手寶龍礦的有利條件。

寶龍礦的營業執照上,林子龍是衛大寶唯一的合夥人,是二股東,大股東跑了路,二股東接手順理成章,誰都不能說不行。

雖然透過技術手段,證明了我的合夥人身份是虛構的,但這個訊息並沒有公開,工作組內部,也只有有限的幾個人瞭解這個情況。

我接手後,寶龍礦不用更名,也不需要重新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安全許可證一系列很麻煩的手續,只需在工商局辦理一個簡單的登記事項變更。

王俊臣說,他可以協助我辦理這個變更手續,把企業法人由衛大寶變更為林子龍,把我的持股比倒由30%變更為95%,剩下的5%可以留給衛大寶。

他可以要求工商局,不要洩露營業執照變更的訊息,對外可以說寶龍礦還是衛大寶的,林子龍是被政府強逼當的礦長,承擔了保證該礦繼續生產,掙錢替衛大寶還債的責任。

這樣,村裡的人無話可說,沒有理由不讓寶龍礦出煤。

王俊臣想的很周到,他說他知道我和衛大寶的關係,由我接過這個煤窯,承擔全部善後費用,妥善解決死者家屬的賠償問題,實際是替衛大寶贖罪。

有朝一日,衛大寶回來後,由於債務得到及時清償,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自身應承擔的罪責,一定會受到司法部門的從輕處罰,他會感激我一輩子的。

王俊臣把話說到這個份上,我再無動於衷,沒有點表示,那就是不明事理,是典型的不識抬舉。

不管怎麼說,和自己面對面坐著的,是堂堂的古城縣副縣長,人家的職務比自己高,年齡比自己大,資歷比自己深,態度又這麼誠懇,而且設身處地,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把事情考慮得這麼細緻。

我問王俊臣,你們善後工作總共要花多少錢?

王俊臣沒有說話,遞給了我一張稿紙。

我接過來掃了一眼,很快又還給了他。

上面只羅列了幾行數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卹金合計155萬元,市、縣兩級不安全事故罰款180萬元,善後工作費用25萬元,總計260萬元。

“260!260!260萬吶!”

我在心裡反覆唸叨這個數字。

王俊臣解釋說,衛大寶的銀行存款,加上你幫忙處理的那堆存煤,總共是30萬,實際需要你支付的,只有230萬而已,這個數字對你來說,壓力不算太大吧。

你信不信,如果不是村裡人攔著,前天我當場就能把寶龍礦賣掉,至少能賣300萬。

王俊臣說的有道理,我相信現在的寶龍礦,值這個價。

此時此刻,我內心的鬥爭非常激烈。

一個聲音說,拿出年輕人的勇氣來,賭一把大的,給兄弟把這個礦保住。

另一個聲音說,你哪來這麼多錢,靠賣煤,多長時間才能把這筆鉅債還清?何況小煤窯的風險那麼大,誰能保證還債的過程中不出意外。

村裡人為難怎麼辦,煤價降了怎麼辦,債沒還完,井下的煤卻挖完了怎麼辦?

還有第三個聲音說,你忘了自己的理想和初衷,不想再往高處走,去看更多更美的風景了嗎?

三種不同的聲音在腦海裡纏鬥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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