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佔點便宜無妨 (第1/2頁)
得到村鎮幹部的認可後,當天下午,張貴帶人上山,把從衛大寶家中和辦公室裡查抄的營業執照、公章印鑑等物品交給了我,又把負責看守現場的兩個村民叫到現場,宣佈他們的任務到今天截止。
我當場提出了礦上丟失了很多材料工具的問題,問張貴這個責任算誰的,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看場子的村民訕笑看說,東西都是死者家屬拿走的,人家每次都來上百人,自己根本擋不住。
我不接受他們的解釋,說,家屬來自千里之外的川西,絕對不可能哄搶不值錢的礦柱。工具房裡的十幾輛手推車全不見了,你們可以賴到家屬頭上,請問,他們怎麼才能把那些東西弄回自己老家?
兩個村民無法自圓其說,躲開我的追問,轉而去向張貴討要自己的工錢。
張貴拉著我走到遠處,勸我對這些小事不要計較,山民不好惹,要是激怒了他們,寶龍礦以後的日子不會安生。
我對他說,自己不是想讓他們賠償損失,而是丟的東西都是礦上覆產急需的,拿著錢不一定能馬上買得到。
清理加固井下垮塌的巷道,需要大量的礦柱做支護材料。
運煤的手推車是定製的,工廠生產出來需要時間,而我馬上就要用。
張貴攤開雙手,無奈地說,東西丟都丟了,還指望他們給你找回來不成?
我說,這事你別管了,交給我來處理,那兩個人的工資,你讓他們找我要。
張貴不明白我的意思,從上衣兜裡掏出幾百塊錢來,說,他們的工資已經計入了善後工作費用,既然你不怕麻煩,就替我給他們發了吧。
我把他的手擋回去,說,這點小事,你這個大局長就別操心了,我會處理好的,保證不會留後遺症。
張貴猶豫了一下,把手裡的錢又裝了回去,說,剩下的事情我就不管了。
你千萬記住,開始處理垮塌的巷道前,必須提前把施工方案報送給我們,得到煤炭局的批准後才能動工。事故現場處理完,排除了所有的安全隱患,具備了生產條件後,一定要先向局裡提出復產申請,我們派人驗收合格後,會下達恢復生產通知書。收到復產通知書前,如果你擅自出煤,會有大麻煩的。
張貴說,現在是特殊時期,剛剛發生了那麼大的重故,很多人的眼睛盯在寶龍礦上,所以春節前這段時間,你要慎之又慎,別給王縣長惹麻煩。
領導夠憋屈的了,咱們做下屬的,凡事要多替領導著想。
經過在工作組一段時間的朝夕相處,張貴嬴得了王俊臣的青睞,他自己也變得以領導的心腹自居。
我覺得這是件好事,在縣煤炭局有張貴副局長這個內應,以後寶龍礦無論在局裡辦什麼事,肯定會順暢很多,至少能節省不少時間。
張貴他們離開後,我讓等著領工資的村民給自己幫個忙,兩天之內把煤窯上丟的東西找回來,我願意以市場價格收購。
我對他們說,兩天後再給你們發看場子的工資,不但以前的費用一分不會少,這兩天也會以前的標準,給你們付報酬。
他們不相信我的話,怕把丟的東西拿回來後,我不但不給錢,還會叫派出所抓人。
我告訴他們,自己是這個煤礦的新老闆,政府把這個礦交給我了,如果我食言,以後你們天天來礦上鬧事,讓礦上沒辦法出煤行不行。
聽說我是寶龍礦的老闆,那兩個民打消了狐疑,高高興興地回村裡幫我找丟的東西去了。
農民就是農民,幾乎沒有不愛佔小便宜的,不是我故意抹黑農民,這確實是一個根深蒂固的社會現象。
礦上丟的東西,不可能是死者家屬拿走的,肯定都在附近的村民家裡,而且和兩個看場子的人脫不了干係,我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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