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土地推介會 (第1/2頁)
場上已經有人開始詢問土地出讓的使用年限和到期租金的問題。
王浩答道:“不同性質的地塊使用年限不同,一般商業用地的出讓產權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是100年,租金是按到期時土地評估價再定。”
“行,接下來我說一下這次要出讓的一些地塊情況。”
按照王浩和葉之名之前商量的規劃,這次出讓的主要就是從上大道至中大道中間人民路南側這一線的地塊。
原先都是高盧人的外貿商行,自從王浩出臺了洋商搬離政策後,這一片產權已經完全收回,所以這一期的土地出讓就選了這裡
不得不說,這裡的地理位置十分優越,地勢平坦,直面海灣,緊鄰貨物港和旅客港,人流量密集。
臺下都是人精,自然一眼就看出了這條商業街的價值。如果將自己的商行開在這個位置,估計以後一個月的利潤便可覆蓋全年的租金。
伍持鑑問道:“請問小王大人,你剛剛說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意思?”
王浩看了眼伍持鑑,笑著說道:“各位可能習慣了羊城十三行那種建築群,但這裡是南洋,土地面積有限,所以我們對每一個地塊上的建築使用性質、建築高度和體量有嚴格的規定。”
“比如這個地塊,我們姑且稱為一號地塊,位於中大道和人民西路的交叉口,地理位置最有優異,是黃金地段中的黃金地塊,我們要求這個1號地塊的性質必須為商業銀行,建築高度必須大於50米,建築層數在10層以上,建築須佔地土地面積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要求非塔樓結構。”
臺下驚呼聲再起,高度大於40米的非塔樓建築?
這個時代建築土地沒有那麼珍貴,除了一些宗教性質的塔樓外,普遍高度並不高。這不是技術上有難度,只是單純的沒有需求。
在王浩那個位面裡,也是到了19世紀後期美麗國的芝加哥才有了高度超過50米的建築,起因還是由於芝加哥城市發生了特大火災,才導致了城市土地不夠用的情況。
建築工藝上,要建高度大於50米的建築,現在技術完全夠用,透過結構鋼樑加上大理石石塊幕牆就能輕鬆讓建築高度突破,但是考慮到實用性,還面臨著兩個問題,一個是電梯,一個是採光。
其實這兩個問題歸結到底,就是用電的問題。
葉之名之前說的對,職員到樓裡上班,總不能每天都爬50米吧,另外玻璃幕牆暫時還沒解鎖,用大理石幕牆勢必會導致室內採光不夠。
所以電梯和大量電燈就必須安排上。
好在根據威爾遜所說,電梯已經在六年前解鎖,叫什麼奧的斯電梯公司,以威爾遜的能力,引進到南洋也不是問題,而電力問題就有些麻煩。
高盧人在鱷魚島經營這麼多年,竟然一點也沒有想著建個發電站?
自己是個穿越者,還有個系統,竟然連個電都不能解決?
現在整個西方也還沒有進入電力革命時期,王浩剛剛特意問了威爾遜,知不知道有個叫愛迪生的發明家,威爾遜想了半天還是搖了搖頭。
好吧,王浩找了一圈自己的記憶,才發現此時的愛迪生,也不過才是個十歲的小屁孩,最多知道放放風箏。
這個時代,電力已經出現,但是發電裝置還很簡陋,就是一臺蒸汽式發電機,只能供應一棟房子的照明,所以也被稱為“住戶式”電站。
王浩也仔細想了一下,沒有大型發電站的重要原因還有一個,交流電還沒有發現呢,那個貫穿了王浩整個初高中的男人法拉第雖然在二十多年前發明了圓盤發電機,但是如何輸送電力的問題還得再過個三十年。
威爾遜告訴王浩,的確有法拉第這個人,不過他是鷹國人,今年已經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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