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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猴子,你還年輕,可不能走在犯罪的道路上啊!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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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依然呆呆站立的姐姐,看著逐漸消失的學長,看著明顯是要掰的侯亮平和鍾小艾,陳海感覺今天不是一個好日子!

與陳海相比,祁同偉覺得今天真是一個好日子!

一個應該大書特書的好日子!

自己重生了,

重生之後制定的三個小目標,全都完成了,

另外還給侯亮平增加了難度!

這不是好日子是什麼?

哼著小歌,邁著快樂的步伐回到宿舍之後,祁同偉開始思考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搞錢!

前世,他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窮!

他來自一個貧窮的小山村,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農民,為了供自己讀書,欠了很多錢。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他會被趙瑞龍拉下水的原因,

用趙德漢的話就是,窮怕了!

現在自己重生了,必須要想辦法搞錢才行,而且還必須是清清白白的錢才行!

這一世,他可不想再走向犯罪的道路了!自己還年輕呢1

但問題是,該怎麼搞錢啊!

買彩票?

自己不知道號碼啊!要是早知道自己會重生,當時自殺的時候,說什麼也得記幾組號碼之後再自殺啊!

所以,買彩票帕斯掉。

炒股?

這倒可以,可自己沒資金啊!

帕斯掉!

賭球?

沒渠道,帕斯掉!

祁同偉在心裡一連想了五六個主意,但全都被他帕斯掉了。

這讓他非常的鬱悶,

不是說但凡是重生者,想要搞錢非常容易嗎,隨隨便便就讓自己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

怎麼到了自己這裡,就這麼困難呢!

嘆了口氣,祁同偉一屁股坐在了床上,眼角的餘光,瞄到了桌子上的一本書,眼睛立馬亮了起來。

那本書的名字叫《萬曆十五年》!

眾所周知,自己的老師高育良非常喜歡明史,尤其是喜歡這本《萬曆十五年》,受此影響,自己,侯亮平,還有陳海,也都很喜歡明史!

如果自己沒記錯的話,十多年之後,有一個叫當年明月的人寫了一本書,叫《明朝那些事兒》!

這本書祁同偉也是非常喜歡的,反覆看了很多遍。

因為相比起那些正史來說,明朝那些事兒,明顯的更加讓人入坑!

聽說這本書給作者帶來了4000多萬的收入,一下子就財務自由了啊!

那自己不是可以....

咳咳,像這樣優秀的作品,身為穿越者,怎麼能讓它埋沒呢,必須要儘早的讓它面世才行啊!

自己作為一名有志於進部的有志青年,有責任,有義務將這部優秀的作品大放光彩!

當然,自己讓這本書提前面世,讓讀者們感受他的風采,然後趁機獲得一些收益,是不是很合理?

很合理啊!

嗯,決定了,先當個作家,把這本書給抄.....呸,是寫出來!

咱祁同偉是個好同志,不貪心,原作者賺了4000多萬,咱不要這麼多,就賺個十分之一,400萬應該可以吧?

自己有了400萬,幹什麼不行啊!去京城買個四合院,等上幾年轉手一賣,或者是97年危機的時候投入股市,

無論哪一種,還不是隨隨便便就有一個小目標了?

等自己有了小目標,誰也別想阻攔自己進部的腳步!耶穌也不行!

既然寫書可以,那寫歌是不是也行啊?

雖然自己沒寫過專業的編曲作詞,但自己會唱啊,把曲子唱出來,在交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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