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孔子執法3:孔子為什麼要釋放那個對父親不孝的兒子? (第1/2頁)
就象在中都時一樣,孔子大力推行禮教文化,努力扭轉魯國的不正之風,魯國新氣象逐漸形成。
僅僅幾個月,孔子在大司寇任上制訂了一系列的懲戒措施與治理政策,都城曲阜人人無不遵從,鮮有人犯!
作為大司寇,孔子很少動用刑罰,往往以禮和理服人。孔子認為,刑罰的作用在於懲前毖後,如果不用刑罰而讓人們得到教訓並改正錯誤,這就是仁德。
對僭越禮制的慎潰氏,孔子並未動用刑罰,但略施小計就讓他流亡了,並因此而讓沈猶氏、淳于氏等原先的不法分子心生畏懼,從而不再犯法。
有一個故事,說是有一個父親狀告兒子不孝,父子倆在堂上你一句我一句爭得面紅耳赤,互相仇視。
孔子並未直接給予判決,而是將父子二人都關在一個牢房裡。
三天後,孔子提審這對父子。
結果,父親卻當場撤訴了,而且他還向孔子認錯,說自己平時對兒子要求過分了,從未考慮兒子一家的不容易,如果大司寇要懲處,就應該懲處自己,請求大司寇放了兒子。
令人意外的是,兒子也居然當場認錯,說自己平時給錢給糧,總以為對父親已經夠孝敬了,但卻疏忽了老人家的內心需要,平時關心不夠,父親痛斥自己不孝沒有錯,自己願意接受懲處,請求大司寇放了父親。
孔子笑了,將兩人都釋放了。
這正是孔子之策。父子之間的矛盾,明面上是一回事,實質上又是一回事。將你子二人都關於一個牢房,兩人氣頭過後定然反思。
反思過後,定然會反悔。既然反悔互相告狀,則必會為對方求情。
父親為兒子求情,兒子為父親求情,這不正是父慈子孝嗎?
刑罰的目的是什麼?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規矩。如果不必透過刑罰就能讓理應受罰者規矩起來,那又何必使用刑罰呢?
如這對父子,如果能夠透過讓他倆反思而達到幡然悔悟的目的,又何必懲處兩人呢?
父子倆被釋放回家,不但將先前隔閡消除了,從此成了當地父慈子孝的典範。因此,兩人非常感慨,更對孔子感恩戴德,時時向左鄰右舍講孔子是如何調解這次糾紛的故事。
這事一傳十,十傳百,百姓們都在傳誦孔子不但斷案公正,更有智慧,且貼近群眾。
孔子的名聲更大了,但執政上卿季孫斯卻非常不高興。
季孫斯對孔子的學生冉求道:“孔夫子口上說是一套,實際做又是一套,他不是說過,欲治國家,首推孝禮嗎?
那個兒子對父親不孝,父親忍無可忍才赴官府告狀,按理孔夫子應該斬了那個不孝子,以此典型案例來教育魯國百姓,魯國才會上下遵從孝禮。
如今,孔夫子居然釋放了那個不孝子,這不是違背孝禮嗎?”
冉求將季孫斯的話轉告了孔子,孔子長嘆一聲,對冉求道:“子有,休聽那人胡言亂語,他哪裡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孝?!
軍隊打了敗仗回來,有殺了士兵問罪的嗎?要殺,那也得殺領兵的將軍!
孝道,本是人世間最基本的禮數,但在魯國,一個父親與他的兒子因家族矛盾,居然向官府提起訴訟,這說明我們魯國已經不講最基本的禮數了。
國家治民之道有問題,這能殺百姓嗎?要殺,就得殺負責治理的官員!
為師既為大司寇,首先要做的是整頓牢獄,而不是懲處百姓。刑法未向民眾公佈,禮教未得到推行,怎麼可以濫用刑罰?”
季孫斯聽聞後,面紅耳赤,再也不敢就此事對孔子說三道四了。
禮教未得到推行,怎麼可以濫用刑罰?
這就是大司寇孔子的理念,所以,孔子很少動用刑罰,更不用說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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