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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六佾之禮:我行我素,一切為了兄弟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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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還政於魯允的。

也就是說,魯隱公所做的為先君魯惠公重新操辦葬禮,其用意就是為了突出自己對魯允的重視。

史料記載,儘管這次重新為魯惠公辦理葬禮的一切工作是攝政的魯隱公在做的,但他把這個隆重的國葬儀式,交給了魯允主持。

於是,前來參加葬禮的列國諸侯和卿大夫看到的魯國國君,是魯允,而非攝政的魯隱公。

只要符合魯允利益的事,魯隱公都認為是極端重要的大事。比如魯隱不但重新安葬魯惠公,還在公元前719年12月魯惠公夫人仲子去世時,請求周天子予以禮遇。

當時天子周平王專門派大夫送來了相關葬禮用品,史料記載為賵,即四馬拉的乘車和五匹絹帛。

這種葬禮知識非常繁瑣,比如,單單是講這個下葬所用到的乘車,如果是天子乘車,則是六匹馬拉的四輪二軸的乘車。諸侯所用到的則是四匹馬拉的兩輪一軸乘車。大夫則是三匹馬拉的輿,而且這個輿要比車小。天子之士是兩匹馬拉的輿,諸侯之士則是一匹馬拉的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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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吧?我們大致瞭解一點即可,實在太枯燥了。但我們從中可知,攝政的魯隱公為仲子所辦的喪事,其規格是相當高的。

相比於魯允的生母仲子,那魯隱公自己的生母聲子則要寒磣得多。公元前720年4月24日,聲子去世了。她的喪事非常簡單,一沒有給同盟的諸侯發出訃告,二下葬後沒有安排在祖廟哭靈,三是祖廟中聲子的牌位未放在魯孝公夫人的牌位旁。

很顯然,魯隱公雖然貴為攝政國君,但他並沒有因為自己享有國君一樣的特權而給自己的生母搞一個僭越的葬禮。魯隱公就是要讓世人知道,自己僅僅是攝政的,而非是正式的國君。正式的國君,那是魯允。

魯隱公無時不在注意著自己的低調處事理念,凡是與自己有關的,都要低調處理;相反,凡是與魯允有關的,他都要高調處理,以突出魯允作為魯國國君的正統性和國君權威。

公元前718年9月,魯國發生了螟蟲害,影響了莊稼。根據相關史料的記錄,這次蟲害並非大規模,也就是說,並非嚴重災害。

但魯隱公準備利用一下這次蟲災。

魯隱公主持了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動,祭祀的物件卻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為了祭祀仲子,魯隱公特地建造了一座仲子廟。現在,仲子廟落成了,魯隱公主持的祭祀活動也隆重開展了。

為仲子建廟,就是邀請仲子的鬼神入駐此廟,並享受祭祀所用的犧牲。目的就是請君夫人仲子保佑魯國以後風調雨順,物產豐富等等。

但這個是次要的,對魯隱公來講,他的主要目的是要突出仲子的地位和影響力。所以,在祭祀仲子這事上,魯隱公把祭祀規格放在了第一位。

祭祀規格之一,便是關於祭祀儀式中所用到的萬舞規格。這個萬舞,就是持著某種特定羽毛在場中央跳舞,這個特定羽毛往往是雉雞的尾羽。

當時按周禮規定,天子可用八佾舞,這個八佾,指的是八八六十四人。周王朝的三公,可用六佾舞,即三十六人。諸侯可用四佾舞,即十六人。有功之士大夫可以奉命用二佾舞。

現在是誰享用這個佾舞呢?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那仲子的地位最多不過是諸侯,也就是隻能用四佾舞。但魯隱公卻用了大周王朝的三公之禮,即六佾舞。

這在當時來講是僭越禮制的做法,但魯隱公卻堅持這樣做了。他的目的只有一個,那便是突出仲子的地位,就這相應地突出了魯允的地位。

當時有人勸魯隱公不要僭越禮制,魯隱公卻認為,天子曾經規定,魯國在祭祀魯國先祖周公甚至可以使用天子禮,故魯國在這方面享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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