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瞧瞧,這不就瘸了一個?! (第4/5頁)
那麼回事。
但後來更精彩,尤其是蘇淮拿出真東西之後。
因為不是正式場合,所以他們的問題很多。
「貴公司為什麼不做孵化網紅,而是要孵化夥伴?夥伴怎麼孵化?」」
「因為真正的頂流網紅是孵化不出來的,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但是先別想,我告訴你們的就是最終的正確結論。」
蘇淮語不驚人死不休,當頭就是一記大逼兜。
但他的分析太有道理了。
「如果我們把網紅定義為在網路上活躍的丶在某個領域具備特殊吸引力的紅人,那麼ta本質上就是一位非官方的意見領袖,藉由網路來傳播ta的影響力。
在網路上誰發出的聲音更大,歸根結底是由兩點決定的
一,ta自身的傳播能力。
二,聽眾的信服程度。
傲慢的媒體與網際網路巨頭們往往將前者與流量劃等號,自以為掌握了流量,
就必然掌握了傳播權。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不,你儘管傳播,但我可以選擇不看,甚至當成一個笑話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貴國的法新社,他們拍攝的華夏閱兵很有想法,但是當他們將影片向全世界放送時,最終效果與預計完全相反。
新媒體時代,人們不再是毫無選擇的被動接受者,狗屎一樣的東西,我們可以sayno。
所以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傳播能力?
不是按著觀眾的腦袋逼他們看,而是讓他們發自內心的愛看。
但問題出現了:網紅是一個個單獨的人,他們呈現出來的是具備獨特屬性的個人特質,不是可以根據公式流水化製造的好萊塢特效電影。
越鮮明的特質越難以模仿和複製,我們只能適當引導網紅的發展,不能強行製造。
那些一天天喊著孵化網紅的機構,在我個人看來,都是大忽悠,騙子!
小網紅你隨便教點套路,然後用流量猛灌,兩三個月就把ta灌到一百萬粉絲了,拿出去給合作夥伴一看,喲呵,真不錯啊!
但是貴公司如果想讓ta來賣產品,你們覺得觀眾的信服程度會如何?
貝總,您用明星打過不少gg,貴公司有足夠多的內部資料,現在麻煩您告訴我,效果如何?」」
貝汗青忽然被cue到,愣了一下。
蘇淮沒給他反應的時間,繼續追問:「按咖位來排名,女士鞏俐丶楊紫瓊丶
李嘉欣丶范冰冰,男士吳彥祖丶阮經天丶井柏然丶吳亦凡,誰的效果更好?「
如此犀利的問題,讓貝汗青尷尬的笑了笑,擺了擺手:「形象氣質不同,這不方便比較————
「呵呵。」」
壓得全場一片寂靜,蘇淮輕笑一聲,迴轉原話題。
「所以道理是一樣的,明星代言人的帶貨效果有好有壞,網紅化ba的銷售效果一樣會因人而異,任何以為能夠孵化出頭部網紅的思維都是傲慢。
每條賽道每個領域都有那麼多人丶那麼多聲音,不是給ta灌點流量丶給ta搞點劇本丶給ta用心包裝就能成的。
想要讓客戶信服,我們能夠起到的作用不到1/3,更多在於網紅本人的天賦和特質。
所以我們公司的理念是不孵化網紅,給予每個人同等的機會,保證公平,優勝劣汰,賦予最終勝出者以絕對的權利和自由,最大化的激發他們的主觀能動性,為他們的內容創作深度賦能。
這就是孵化夥伴!
每一個能夠走到標準高度的網紅達人,都是公司的合作夥伴,持有股份,享受全方位服務,專注挖掘他的個人才能,
而我們向網紅分享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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