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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四份火種奇物,【火屬性法則之晶】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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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曉自己日後將會走何種法則之道,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就不想將這東西弄到手了。

法則之晶這種奇物本就少見,對於那種屬性相符的生物來說,其吸引力更是遠超同階奇物,此刻入手的話,日後自己即便不走這一條法則之路,也完全不用擔心會砸在手裡,只要放出去,輕鬆便能出手。

甚至,真若碰到那種急求之人,其還能賣出極高的價格。

想到這,宋池已經是做出了決定。

商鋪正中的光屏上字型變幻,最後化為了數行全新的文字。

【就這枚火屬性法則之晶了,給汝兩個選擇:】

【第一:用其直接兌換紅原天火。】

【第二:用其換取「墟市門客令」後續12次使用機會,至於紅原天火,汝可在之後湊齊其它紫色火種後,再行過來兌換!】

看完這三行文字,火元素生命沉吟起來。

見狀,宋池其實也有些小緊張,期待對方後續的選擇。

依照利益最大化這點,他自然是希望對方選擇第二條的,這樣一來,【火屬性法則之晶】就完全相當於額外收益。

因為對方若是選擇第一條的話,為了儘快將自身薪火之種的品質提升上來,他就只能將這枚【火屬性法則之晶】兌換給家族那邊,用以換取黃金功勳點來兌換橙色升階火源。

而第二條嗎,或許會要等上一兩個月,但後續他卻可以直接拿著幾份紫色升階火源去代替【火屬性法則之晶】,從而將這枚極為珍貴的法則之晶留在自己手裡。

(ps:強調一下,豬腳手上沒有土屬性法則之晶,之前那枚殘損的土屬性法則之晶是異族生物拿出來的,並沒有落入豬腳手裡,怎麼都說豬腳手上有啊?)

漫長的等待下,最後的結果還是倒向了他所期待的那個方向。

這尊火元素生命選擇了第二條,用手中這枚【火屬性法則之晶】換取了那枚早已經浮現在它身前的【墟市門客令】。

對於這個結果,宋池很是滿意。

同時他也對對方的這個選擇有些小猜測。

這尊火元素生命會這般隨意的就將一枚極為珍貴的【火屬性法則之晶】拿出來交易,原因大致有三個。

要麼是對方覺得自身才二階,距離後續用到這法則之晶還有很遙遠的一段距離,不如先讓自己繫結上這座未來潛力註定極其驚人的諸天墟市。

要麼就是對於它們這種火元素生命而言,根本無需【火屬性法則之晶】的那些許對於火之法則的領悟加持。

第三種可能嗎,便是其手中還有著另外的【火屬性法則之晶】。

對於這個猜測,宋池沒有考量太久,不管究竟是何原因,日後自會見分曉,現在憑空去臆想也沒用。

隨著他意念一動,懸浮於其身前的那枚青銅色【墟市門客令】輕輕一顫,等令牌落入火元素生命的手中,令牌的使用次數已經變為了12/12。

之所以將這個次數定為12次,而不是以往橙色奇物通有的10次,自然是因為法則之晶本身的特殊,其在同階奇物中的價值一直都是最高的那一類。

待交易完成,火元素生命開始收取之前所拿出來的那些物品。

而對於其手上那枚萬年火山熔岩鐵母,宋池是有些意動的,不過此時墟市交易時間已經到了最後尾聲,也只能等後續再說了。

反正對方已經拿到了【墟市門客令】,日後有的是時間。

另外,宋池心或許自己也沒感覺到,在這次交易正式敲定的時候,他心底下意識的長鬆了口氣。

這團紅原天火留在手裡實在太久了,久到他都懷疑是不是後續五年,乃至十年都難以出手。

眼下敲定了其的相關交易,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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